烟台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液化石油气罐违法存储行为

2021-07-28 15:52:0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世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通讯员 任特 杨栋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潮水执法大队接到民众举报,发现在烟台开发区潮水镇解西村附近存在有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堆放大量的液化石油气罐的问题。

  接到举报后,烟台开发区潮水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现场共发现50公斤液化石油气罐7个,且均已装满燃气。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已构成违法。随即潮水执法大队联系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7只燃气钢瓶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2021年6月24日,烟台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潮水执法大队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烟开综执罚告字[2021]62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烟开综执听告字[2021]62033号),其在规定期间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据此,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潮水执法大队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纳完毕。

  烟台开发区潮水执法大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保护安全从自身做起,购买液化石油气一定向正规燃气公司购买,同时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燃气钢瓶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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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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