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实施

2024-01-24 11:04: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仙萌

  大众网记者 周仙萌 烟台报道

  记者在2024年1月23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立足新起点 开创新局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实施,为全面提升烟台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规划》以“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为发展愿景,将烟台2035年发展目标明确为“跃升成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2050年,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城市,全面建成享誉世界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市。城市性质确定为“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国家海洋经济大市与制造业强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

  《规划》全篇共14章,主要涵盖七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城市目标愿景、城市性质与职能,提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二是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明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的具体规划要求,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三是全面统筹陆海功能,合理配置岸线功能,优化海洋规划分区,明确海岛利用方向,科学保护与开发海洋资源。四是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体现多元文化特色。发挥山、海、河、岛等自然资源优势,塑造魅力景观。五是完善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安全韧性的支撑体系。六是优化中心城区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科学布局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提升城市品质。七是积极融入区域格局,承接上级规划指引,强化县级规划传导,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全面提高空间治理能力。

  下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锚定“2035年跃升成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发展目标,深入研究湾区城市发展特点,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完成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科学统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前瞻思维做好规划引领,以专业精神做好规划服务,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贡献更多规划力量。

初审编辑:周仙萌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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