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一个多月,市面上难见新国标车 市场监管局“把脉”电动自行车市场

2019-05-23 15:58:00 来源: 今日招远 作者:

  “现在电动自行车实施新国标和“CCC”认证管理制度,按照此标准,我市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车、上路骑行的电动车很多都超出新国标规定。”昨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我市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检查时表示,虽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但在市面上很难看到新国标车的身影。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自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最高车速从20公里提升到25公里每小时,最大整车质量从40千克提升到55千克,最大电机功率从240瓦提升到400瓦,蓄电池电压依旧是48伏,脚踏功能新旧国标都保留。同时,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宽度、前后轮中心距、鞍座长度都有明确规定。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新国标实施后商家不得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能销售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对于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前采取设置过渡期的方式,已经备案登记并取得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可以在过渡期内正常使用。”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出行安全和自身利益,近期,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认证科与罗峰市场监管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大力宣传新国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检查以辖区主街道电动车经营户为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核实,对售卖的电动车种类进行摸排,记录品牌名称验证3C资格,检查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台账。同时,执法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指导经营者区分新国标下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以及合格条件,要求经营者做到合法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到目前共检查了五家电动车销售单位,都存在各方面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五份,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责令退回,按国家标准销售。”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要购买和乘坐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提倡绿色出行的同时,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不销售原来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做好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等功能完备,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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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晗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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