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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将添新成员 芝罘区建设"锦绣新园"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2-07-18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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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烟台市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累计为5.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信息档案,累计解决住房困难家庭3.7万户。其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27026户,提供廉租住房保障10115户。

    开发商拿地要配建保障房,8万平方米以上的按5%配建

  近年来,针对市区土地资源有限,群众住房需求千差万别的实际,烟台市以最大限度惠民利民为目标,创新建立了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所谓“集中建设”,就是在政府储备土地中划拨土地,由主管部门牵头,集中组织保障性房源项目;所谓“联动建设”,就是在国有出让土地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安排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土地“招拍挂”的条件,由竞得土地的开发企业承担建设任务。

  去年,还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联动建设机制的通知》,要求凡在本市范围内国有出让土地上新建住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宗地规划住宅面积(扣除拆迁安置房)8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按新建住宅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

  联动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使保障性住房由“一点”建设变成了“多点”建设,极大畅通了房源筹集渠道。近年来,市中心区先后实施了锦绣新城三期、四期,锦绣花园一期,锦绣好家一期、二期,锦绣新天地等集中建设项目,落实了山水龙城、通世新城、柏林春天等9个联动建设项目,累计建设总量达210万平方米以上。

    住房保障政策公平公正,违规申请家庭5年内禁止再申请

  近年来,烟台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一直坚持实施多部门联审,把好申报资格审查关。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对所有保障房申请家庭按户籍所在地划分,提前为申请家庭登记建档,实行街道初审、区级审核、市级认定的“三级审批”和两次公示制度,并全面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申报家庭信息准确。

  实行入围家庭综合排序,确保为最困难家庭优先得到保障。针对摇号选房模式随机性大、困难家庭可能几年时间也不能中签的弊端,烟台市创造性建立了综合排序、困难优先的保障房分配机制。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夫妇双方平均年龄、落户时间、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等5个方面的情况分别赋分,通过综合打分排序,排位先前的家庭优先获得保障资格,并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房。

  建立公众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烟台市在每一批保障房供应分配期间,将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违规骗取保障房的行为,在申请环节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审核入围后发放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获得保障资格的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将违规申请家庭或人员记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再申请任何住房保障。近年来,先后有30余户违规申请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

    北上坊地块将建保障房,预计9月底前能开工

  今年,烟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首次将城市棚户区改造纳入其中,任务总量为16028套,其中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5841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9614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73户。截至6月底,全市实际新开工项目38个,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城市棚改10862套,开工率达70%。此外,今年还将在芝罘区北上坊地块选址建设“锦绣新园”保障性住房,目前正在办理各项前期手续,预计9月底前开工建设。

  经济适用房方面,还出台了《烟台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允许上市交易,特殊情况急需转让由政府回购,满5年上市交易的按与商品房差价的50%缴纳政府所得收益。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方面,对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象,在政策中明确退出机制,一年一签合同,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后期管理,实行日常巡查和年度复核,对收入、住房状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补贴或责令退租,退出的房源继续用于住房保障,实现保障资源的循环滚动利用。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方面,住建部门也是一直高标准要求。以“质高价优、功能齐全”的宜居模式为方向,对每个保障性项目均要求资质高的设计公司担纲,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功能设计和环境配套设计,户型面积严格控制中小套型,满足最基本的居住使用条件,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内道路硬化、绿化、广场、健身场所、停车场、人工湖、幼儿园、商场、敬老院等设施一应俱全。 通讯员 葛振鹏 于佳宏 记者 苗华茂

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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