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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怎么成了“说唱”?

来源:中国艺术报   编辑:怡梦   2015-05-17 10:55:00   作者:怡梦

  在7月19日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女子组12进10的比赛中,一位选手演唱了一首歌,称送给已不在人世的父亲以表怀念,评委韩红在点评中直言对“编故事”以影响评委打分的反感,指出选手在舞台上应专心比赛。选手知悉评委的评价后表示委屈。此事引起热议,多数网友支持韩红,并有人质疑选手及主办方“炒作”。

  笔者以为,这位选手应该觉得委屈。因为她的故事并非编造,即便有“煽情”之嫌,她也绝非“煽情”之第一人,甚至不是“第二人”、“第三人”。自从选秀节目热播,我们看过太多流泪讲述参赛背后故事的场景:有为了瘫痪在家的妻子表演孔雀舞的丈夫,有为天国的阿妈而歌唱的蒙古族小男孩……他们的故事个个真挚,桩桩感人,“比赛讲故事”几乎已经成为各类选秀节目的惯例。评委听着故事流着泪,手握决定选手晋级与否的珍贵一票,却往往因内心的同情,被迫部分放弃选拔的原则。如果说“讲故事”有错,那么此次遭到韩红批评的选手该是以一身承担了一群“比赛讲故事”选手的过失。

  然而,这位选手又不应该觉得委屈。因为不论文学、音乐、书画,每一件艺术品背后都有缘由,每一位在艺术道路上求索的艺人都有故事,特别是好作品、优秀艺人,每一种缘由、每一个故事都可能比艺术品本身更打动人。但衡量艺术品的价值应诉诸人类所共有的审美体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不说出其中缘由、故事的情况下,依然能感染欣赏者,才是艺术创作的终极追求。如果每一位选手都要选一件“有故事”的作品参赛,并“讲故事”,且要求评委“听故事”打分,无异于厨师以重口味的调料来掩盖自己手艺平平,置艺术本体于何地?在此类事件中,最委屈的是艺术,因为创作者的喧宾夺主令其成为尴尬的附庸。

  事件虽小,给我们的启示很大。希望评委、选手、主办方乃至观众做到三个分清。

  选秀和选拔应分清。选秀的“秀”(show)在英文中本来就有“演”的意思,选秀节目作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娱乐性和观赏性是第一位的,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作为充实节目、丰富看点的手段,只要“演”得好,“煽”得好,也值得肯定。但专业性的艺术比赛,其选拔标准只能是专业的,以音乐为例,只有词、曲、唱功、演唱者本身的感染力才能衡量选手的优劣。若非得“讲故事”不可,故事又实在相当感人,建议比赛附带设置“最佳故事奖”、“最赚眼泪奖”,这样评委手中的选票就不至于犹豫不决了。

  评比和欣赏应分清。作为普通观众,欣赏一首音乐,作品背后的故事有助于加深理解,究竟是故事感人还是音乐感人,似乎不必分得过清。但作为评委,走进赛场就应以专业的素质要求选手、要求自身,为艺术的纯粹与完整,时刻保持一份冷静与客观,莫让同情的泪水模糊了伯乐的眼睛。

  作品和作者应分清。钱钟书说,吃鸡蛋何必一定要看那只母鸡。但现在很多选手的做法本末倒置,必令人听了“母鸡”的故事,便无须在乎“鸡蛋”的味道。可是先辈前贤已有很多作品,无论何时、何地、何人欣赏都能引起共鸣。我们听《世上只有妈妈好》,即使没看过《妈妈再爱我一次》这部影片,也会心酸流泪;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即使不知道他在创作时听力几乎完全丧失,也能受到震撼。而当我们了解了作品背后的故事,会更加敬佩作者,珍爱作品。

  总之,真正永恒的看点永远是艺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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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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