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的意象美学论纲
来源:中国音乐学网 编辑:罗艺峰 2015-07-12 10:05:00
关键词:中国音乐 意象 音乐意象 非具象深层心理表现
作为中国传统美学主流之一的意象美学,强烈地发散于诗文乐舞、绘画戏剧之中,对中国艺术家来说,意象既是艺术本体,又是艺术方法;既造成艺术形态,又凝淀为艺术风格。在中国文化中,就思维规律说,意象是抽象概括方式;就艺术理论说,意象是主客观完美合流的无限人格;就审美特征说,意象主要是非具象深层心理的表现。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对意象有很深的自觉。历代乐论,尤其是琴论中,保留着许多珍贵的思想资料;历代乐曲,尤其是琴曲中,有不少带有突出意象艺术特点的作品;我们不惟可以对音乐意象可思,亦能对音乐意象可感。理论上可以思辩其性相关系、实践中可以品味其体用三昧。民间传统音乐中活音和带腔音的运用,创作意念上对非具象音和随意性结构方法的偏爱,都深刻地表明,意象美学如何在我们民族的艺术趣味上发生着影响。
古今人们论意象,不外乎意象之发生、意象之性质、意象之功能、意象之结构这几层,是为一般意象论。而意象又关涉到艺术,各门艺术自有其不同特质,故有美术意象论、音乐意象论等,是为特殊意象论。一般由特殊而来,道在器上;特殊向一般显现,器因道彰。两者合论,才较完全。
一、一般意象论
1、意象之发生
中国意象与自然物象有亲缘关系。中国艺术家不仅欣赏自然,还回归自然,一方面向自然投射人情,一方面又向内心移入自然,追求物我一如、庄生蝴蝶的境界,纵身大化、忘情自失,成就了一种富有宇宙情调的自然人心的双向建构。如是,自然物象在中国艺术中便超越到了象外而获得了心源的内涵。所以,物象虽是客观世界的形相,是艺术意象的根本来源,但物象却与意象没有同一性。在中国艺术中,“比物取象”、“度物象而取其真”,似乎是一种艺术模仿说,却不同于对物象的忠实摹写并产生一个与此物的形相有抽象同一性的具象作品。中国人无论在诗画乐舞还是在书法戏曲等艺术中根本上就不喜欢事实粘着,那会妨碍获得一种象外、言外、弦外的余味,物象必经“心”的蕴蓄衬度、润饰经营,渗入人格、情感和创造意志,“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为物役而求诸人心,从而有了超象。“物而不物,故能物物……物物者非物也”,故也不一般地追求像象。
从艺术创作上说,意象还是有象或像象的成份,但我们仍须注意到,从物象到意象的生成过程的特殊性:由“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有一个位移性的变化,竹在心中不仅仅是表象,而且符号化了,渗入了人格内涵和象征意义。再造成“手中之竹”的作品,则位移的同时发生了延迟摹仿,正是在此过程中,化解了像象的物象,把摹仿因素推到了“后排”。
通常,相对于作品已经完成的、具体的、可感的形相——正象,我们把那隐蔽的、模糊的、具有潜在构形力的东西称为负象,例如,画中的山水是正象,暗隐的太极曲线是负象;音乐中的调式音级是正象,暗隐的功能图式是负象。正象多与作品表面形式有关,负象则多与作品深层结构有关。概略而言,一切艺术都有意象,正象与负象,在不同风格的艺术中发生不同的作用。
具象作品的意象生发于其强有力的正象上。但由于此象的“像”的虚假性质(如画中的“三维”空间和乐中的无位移运动、戏中的虚拟程式化表演),既造成作品的具象与被表现对象只能有外观的抽象同一性,又造成具象之象与物象之象“贴”得太近,缺少张力空间,反倒阻遏了自由的、灵动的意象创造活动的生机。不过,具象作品的意象还是会发生,只是它常常被“关闭”在具象的正象中。正如R-阿恩海姆(1969)指出的,一幅画或一尊雕塑,它越是酷肖实物,艺术家就愈难用它来表示自己的某种观念,来自具象的意象只是它再现的事物的“兼职符号”。就本来不长于再现的音乐来说,它越是具象的,就愈不容易发生意象的风格,越是“像”某种客观生活音响,就离音乐的本质越远。此处所谓音乐的具象,指的是确定的调式音级、功能和声、规则节拍和程式化的结构等因素造成的音响正象,或可在此略论:西方古典音乐多具象和具象意象,其典型是钢琴音乐;中国古典音乐多有非具象和非具象意象,其典型是古琴音乐,正是古琴上极多的非具象音的运用造成它强烈的意象化风格。
抽象作品的意象,较之具象作品的意象生发要容易得多生动得多。抽象是对物象的删繁就简偏离修改,其程度愈高,则符号化愈烈,形式化愈强。书法可以渗漏掉文字内容意义而只存抽象运动形式并造成多样态的意象生发,颜书有正直端严意象、王书有秀美流韵意象、颠书有龙飞凤舞意象等。美术抽象的形式,也可以渗漏掉具体物象而以形式自身来再生意义和概念,康汀斯基作品有“热”的丰润情感意象,蒙德里安作品有“冷”的数学几何意象等。抽象之象与物象之象,其间已有一个不小的张力空间,遂有意象翩翩飞翔。之所以一切抽象艺术都倾向于音乐,正在于音乐抽象形式与其强大的“存在转换力”之间有一个巨大的张力场,任何事物反映在音乐中,都将异化为音响的抽象符号,一个作品的正象,可以产生出无数个内心意象。
大体上中国传统艺术,既非一般所谓的具象风格,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抽象风格,而是既有“比物取象”又有“超以象外”的意象风格,并且意象作品的意象,还直接就是方法,进入到创作的操作层面,参与作品的形式构成,从而在作品正象的外观上打下自己强有力的印记。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意象艺术的背后,存在着极为多样的负象因素,如文化的预设意象——太极图所提示的对比、变易、运动、和谐的人文内涵;古琴作为器物所象征的人格道德意象;《八板》所具有的民间音乐母曲或原型的意象等,皆可作为负象隐于正象后面,起着潜在构形的作用,意象艺术的正、负象间,有活跃的心理运动。
2、意象之性质
欲求索意象之性质。可观其性相、体用关系,并以意、象为基元分论其质,又以意象为一体而合论其义。
性,指意象的不依条件而起的固有常理,是其本质。
相,指意象的随缘而变的可知觉样态,是其现象。
性,是恒常;相是物理。性,是内涵;相是形式。性是无,常要以心智悟得;相是有,必应以眼耳把捉。其关系看似对立,实则动态相谐;观若两分,实则矛盾相依。
意,作为意象中最为精神性的要素,有着超越性、无限性,在艺术中,作为人格、意志、情感,是意象中不可缺少的恒常之性。它在性相之间生发,既“有执”——它存在于一具体的相——象之中;又“破执”——它灵游于此一具体的相——象之外。故意象中意之性,不可以言辩、不可以格致、不可以计量,所谓“舒意自广”、“无穷无极”,是个自由任性的精灵,常常“意翻空而易奇”。所以,王夫之虽有言道:“意犹帅也”,是统领“象”的主人,却又因其自由的本质而使象变化、解体、重组,造成意与象、物象与意象之间极自由的时空关系和凝散自如的正负象变幻。
象,作为尽意的形式,是意象中物质性的表面形相,有着限定性、象征性,在艺术中,作为营构、形式、外观,是意象中意的载体,它有着依条件而变化的恒变之性。意象之象,存在于具象、抽象、意象艺术之中,既有像象——摹仿成份(承天地阴阳消息),又有超象—表现成份(意之所至无不可也),故其相不惟存乎具象与抽象之间,而且是多层的多样态的随缘相,有“易”的性质。
可以说,意象之性相关系,乃是主观之无限精神与客观之有限表现的关系;是以象立意、会相归性,又是以意构象、性以相表的关系;意象之性相特点较之具象或抽象之性相特点自有其独特处,正所谓意以象来凝聚,象以意来发散。故在意象艺术中,作为人心营构之象的绘画虽根源于天地自然之象,作为天籁俄倾之发而又言志载道的诗歌虽不喜事实粘着,作为非象之象,生无际之际不占空间而投诸于时光之河的音乐虽虚灵游漫,却都在可感知的正象与暗隐着的负象之间行走,在表层形态与深层涵容之间游戏,似乎可以说:意与象之间有着非常活跃的双向建构,意是象之意,象是意之象,意象的根本特质,是自由。
至此,意象之体用关系已明。若设意是体,象是用,则至精至微者是意,至显至著者是象,因为意是象之意,象是意之象,必然其体用关系是显微无间的,体用玄通的。若设意象是体,作品是用,因灵动自由之意象非是绝对精神性亦非完全物质性,它在K-波普尔所谓W3即精神世界与物理世界之间;而形相多样自如变化万端之意象作品,非是像象的具体性亦非彻底的抽象性,故意象与作品的体用关系,应该是本体与表现的关系,两者又有相近特质,体在深处,用在表层,体因用而可见闻,用因体而有归处,体用相因相涵。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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