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音乐网 > 音乐论坛

传统音乐教学中的“宫调”理论阐释

来源:艺术教育   编辑:乐音   2014-01-05 14:55:00

    张维刚

    内容摘要:宫调理论在传统音乐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不论是在民族器乐、戏曲还是民歌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中,宫调理论的阐释都不可或缺。而接受“宫调”理论对于一般学习者而言,并非易事。因此,在传统音乐教学实践中,对宫调理论教学进行一种更为恰当的梳理和阐释显得极为重要。

    关键词:教学梳理 宫调 之调 为调 旋宫 犯调

    在普及传统音乐的教学实践中,宫调理论中涉及的术语过于传统,一些学者对有些理论争议较大、各持一说,如宫调理论中不同的特定名词存在不确定因素现象等。因此,笔者从三个方面对宫调理论的教学内容进行梳理。

    一、什么是宫调

    宫调,顾名思义包括“宫”和“调”两个方面。要搞清楚“宫”和“调”,就必须涉及对“均”的概念的阐释。“均”是以十二音律(绝对音高)为基础,由五度链中的七个相邻的乐音构成。十二律中任何一律都可作为始发律,从始发律再向上方继生六个五度则生成一均,共有十二均。“均”是按五度关系派生的七个音级(非五个音级),即“五声不成均,七声才成均”。“均”是比音阶高一层次的概念,具体地说,一均有可能包含三种音阶,因此,也可以说均是(古音阶、新音阶、清商音阶)三种中国传统音阶的七声框架。此七声框架实际上是含有七个不同乐音的一个音列。一均虽然只有七个音,却可以将三种主要的中国传统音阶纳入此音列中。

    “宫”的最普遍意义是作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五正声——宫、商、角、徵、羽——之一,是最重要的一个音级。“宫”,还可以作为选定一个律高,以它为始发律,用三分损益法连续派生七律,便可构成一“宫”。这里的“宫”具有音阶的含义,与“均”的意义相同。“宫”更是中国传统音阶的主音,“宫声的音高位置确定之后,其他各声的音高位置也就随之而定,因此宫声的音高位置便成了调高的标志。由于一个八度有十二律,每一个律上都可以建立一‘宫’,所以传统音乐中共有十二个‘宫’,每一‘宫’的始发律,被称为‘主’”。

    再次,调即调式,是音阶以下的低一层次的概念,即以某“声”为主按一定关系组织起来的一群音,每一调式为主的那一声称为“调头”。在一个音阶中,虽然只有一个音阶主音(宫音),却能产生五个调式主音(即调头)。所以,“音主”作为一宫之首,统领着许多不同的调头和分别以它们为核心组织起来的许多调式,同宫的各调式就构成了一个“宫系统”。在一个宫系统中,宫声的位置既定,商、角、徵、羽各正声和其他一些变声的位置也就都随之而定,“宫系统”即是以宫声为首统领着的所有调式的统称。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的“宫”中,可构成宫调式、商调式、角调式、徵调式、羽调式五种调式。

    二、律声命名系统的宫调

    我国传统音乐中的宫调关系,可分为律声命名系统、琴律系统、工尺谱系统和南北曲系统四大系统,而其中律、声命名系统是基础,因此在宫调理论普及教学中可以涉及这一内容。

    律、声命名系统,即由律名和阶名构成宫调名称的系统。一般以三个字表示宫调名称,前两字为律名,后一个字为宫、调名称,如黄钟宫调、太簇商调、姑洗角调、南吕角调、无射羽调等。历史上对这个宫调名称系统却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即“之调”与“为调”。

    一是“之调”。“之调”系统侧重强调音主(即宫)的位置。如黄钟商调,按“之调”系统解释,即黄钟之商调,强调“黄钟”为宫(音主),表明本调以黄钟律为均(正声音阶),“商”表明调名,在这里表示“黄钟”均里面的“商”声“太簇”为调,并将其作为本调的“调头”。

    二是“为调”。“为调”系统侧重强调调头的位置。还以黄钟商调为例,按“为调”系统解释,即黄钟为商调,强调“黄钟”在本调中称为“商”声,并且为“调头”,“商”和“宫”相差大二度,以“黄钟”往前推大二度,推出本调的“宫”声为“无射”,因而“无射”均为该调的音阶。

    以上两个体系中的术语,在宫调式的情况下,意义是相同的,如“之调”系统中的黄钟宫调和“为调”系统中的黄钟宫调,其实是一样的。

    三、旋宫与犯调

    旋宫,主要是指调高方面的变化,前面讲到的“之调”系统,强调的即音主(宫),因而“旋宫”与“之调”系统调式转换关系的理解更为紧密。相当于西洋大小调式中主音变化的转调。我国古代音乐文献中的旋宫包括四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调式保持不变,调高变化;二是同宫音,不同调式之间的变化;三是不同宫音,不同调式之间的变化(类似西方乐理中的同主音专调);四是调式不定,纯属调高的变化。也就是说,古代“旋宫”概念不仅包括了“音主”变化(已旋宫)的各种情况,也包括了在“音主”不变(即不旋宫)的情况下同宫系中不同调式的转换。

    “旋宫应定义为音主的转变。在五声音阶中,如果出现了五声之外的声,而这一外来之声并不是一个不重要的经过音或辅助音,且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这就意味着乐曲已经旋宫了。如果曲调是七声音阶,其中的某一个变声变成了正声,或出现了新的七声以外的声,就意味着乐曲旋宫了。”在旋宫的情况下,调式可以改变,但也可以不变,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只要是宫声(即音主)改变了,就可以称为旋宫。前一种情况可称为旋宫异调式,简称旋宫异调;后一种情况可称为旋宫同调式,简称旋宫同调。如果从旋宫前后调头变化的情况来看,旋宫也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其调头也改变音高位置,这种情况可以是旋宫异调式,也可以是旋宫同调式;二是调头音高位置不变,这种情况则只是旋宫异调式,不可能是旋宫同调式。可将旋宫后调头音高改变的情况称为旋宫变调头,把旋宫后调头保持音高不变称为旋宫守调头,简称“旋宫变调“和“旋宫守调”。

    对于犯调,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和争论。姜白石在《凄凉犯》小序中曾说:“唐人乐书云,犯有正、旁、偏、侧。宫犯宫为正,宫犯商为旁,宫犯角为偏,宫犯羽为侧”“十二宫所住字各不同,不容相犯”,即认为十二种不同调高的宫调式不能相互犯调,而只承认两种情况是犯调:一是本宫音阶不变的条件下,同宫异调的变化;一是越出本宫音阶时,必须以同主音(住字相同)为条件,才得犯调。杜亚雄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宫调”》一文中指出姜白石之所以认为唐人有误,是因为犯调又包括了不犯调,即在本宫音阶不变的情况下,“调头”改变引起的调式变化,即“同宫异调”,逻辑上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讲到“外则为犯”,指的是一均中本来只有七声,若出现了新的、从七声以外“犯入”的“声”,此“声”并不是一个不重要的经过音或辅助音,且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就意味着乐曲犯调了,即异宫相犯的“旋宫”。

    结语

    犯调,应指“调系”的转换,按古人“一律而生五音”的说法,应将犯调界定为在调头不变的情况下调式有所转换,前面讲到的“为调”解释系统,强调的是“调头”,因而“犯调”与“为调”系统调式转换关系的理解更为紧密,相当于西洋音乐理论中,同主音不同音阶关系的变化,如C自然大调转C自然小调。而在五声音阶中,如果出现了五声之外的声,这一外来之声并不是一个不重要的经过音或辅助音,且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这就意味着乐曲的调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犯调了。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