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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比赛通知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4-03-30 14:53:00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全国钢琴比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宜昌市政府主办的全国性钢琴比赛。大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评审委员会由国内知名钢琴演奏家及钢琴教育家组成。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将于2014年10 月14日至21日在湖北宜昌举行,为确保本届大赛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赛事设置及报送要求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全国钢琴比赛每年举办一次,每逢单年份设少年组、高校组两组;每逢双数年份设专业组(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 岁以上【不含16 岁】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业余组(全国青少年业余钢琴优秀演奏者)两组的赛事。

  2014 年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各组别比赛项目及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要求

  专业组: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 岁以上【不含16 岁】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业余组:全国青少年业余钢琴优秀演奏者(名额见附表1)。

  2、比赛项目

  专业组设钢琴独奏比赛,业余组按不同年龄组别进行钢琴独奏比赛。

  二、评选办法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采取报送和录像选拔两种方式,最终评选出各组金、银、铜(金、银、铜可空缺)和优秀奖,获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对组织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将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各项目比赛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见附件1-2)的要求进行。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业余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业余组)的设立,旨在促进我国青少年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普及和发展,进一步提高钢琴教学水平,给广大青少年业余优秀选手提供一个音乐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为我国钢琴演奏领域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一、比赛程序

  1、选拔报送

  请各报送单位以选拔赛的方式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届比赛,按照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参加复赛的优秀选手,于9月10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登记表(附件1-2,可在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下载)。

  2、赛事安排

  复赛:根据各地优秀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共有约180名非专业选手获得赴湖北宜昌参加复赛的资格。

  决赛: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8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二、组别范围

  按年龄分为五个组别,请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A组(5—6岁):参赛选手为200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B组(7—8岁):参赛选手为200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C组(9-10岁):参赛选手为200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D组(11—13岁):参赛选手为200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E组(14—17岁):参赛选手为199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决赛评审将以选手参加决赛时的身份为准,如决赛时已被音乐学院钢琴专业录取,组委会将取消选手比赛成绩。音乐学院非钢琴专业选手可以参赛。

  三、比赛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1、曲目要求

  复赛演奏曲目:

  (1)练习曲一首;

  (2)中国或外国作品一首;

  决赛演奏曲目:

  自选2首或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不可与复赛相同);

  C组、D组、E组选手也可只选择以下协奏曲1首:

  ①海顿D大调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②莫扎特F大调钢琴协奏曲K459第一乐章

  ③贝多芬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9第三乐章

  ④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第三乐章

  ⑤卡巴列夫斯基D大调第三(青年)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⑥肖斯塔柯维奇第二钢琴协奏曲OP102第一乐章

  注:如果决赛曲目选择协奏曲,组委会将在现场决赛时提供专业钢琴伴奏人员,并提供合伴奏时间。

  2、时间规定

  A组(5—6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设低限;

  B组(7—8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C组(9-10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低于6分钟;

  D组(11—13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低于7分钟;

  E组(14—17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低于8分钟。

  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少于规定时间,取消比赛成绩;选择协奏曲的选手不限时。

  四、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对获得优秀奖的选手颁发奖品和证书。对所有参加复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各组别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中国音协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

  五、经费来源

  为鼓励各地优秀钢琴选手积极参与,比赛经费由组委会筹集,不向选手收取参赛费。主办方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六、比赛日期

  复赛、决赛拟于2014年10月14日至21日在宜昌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20房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万 宜

  联系电话:(010)59759632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专业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专业组)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促进青少年钢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少年钢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九大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及独立钢琴学校16岁以上(1997年9月15日前出生)至30岁(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钢琴表演专业的演奏者。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预选赛,共选出48名选手参加在宜昌举行的现场比赛。其中,复赛选手为40名,半决赛选手16名,决赛选手6名。

  三、名额分配与报送办法

  1、名额分配

  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1)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4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各单位再择优推荐3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

  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2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各单位再择优推荐3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

  2)全国艺术院校、独立钢琴学校每单位择优推荐2—4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差额复审。

  3)香港演艺学院和台北文教基金会:各推荐1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

  除九大音乐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和台北文教基金会直接报送的24名选手外,最终差额选拔16名选手进入复赛。

  2、报送办法

  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选拔推荐,将直接进入复赛的选手资料,以及通过录像方式报送的选手录像和相关资料,直接报送中国音协。

  报送方法如下:

  1)九大音乐学院直接报送的选手,需在2014年9月15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1)复印有效;

  2)各单位以录像方式报送,需在2014年9月15日前将录像光盘、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香港演艺学院和台湾选手,需在2014年9月15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资料要求

  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表演者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中国音协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录像进行预选,按照名额最终确定参加复赛的选手。

  四、曲目要求

  1、复赛:曲目自选,演奏时间15-20分钟。

  2、半决赛:曲目自选,演奏时间30-35分钟。

  3、决赛(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一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②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1)

  ③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73)

  ④莫扎特《D小调第二十钢琴协奏曲》K466

  《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要求:

  预选赛曲目自选

  复赛与半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复赛、半决赛曲目中必须含有一首完整的巴洛克或古典时期乐曲;

  曲目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不足规定下限时间,取消比赛成绩。

  五、奖励办法

  1.钢琴独奏专业组比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可空缺)和优秀奖。

  2.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比赛日期

  复赛、决赛拟于2014年10月14日至21日在宜昌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28房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王晓兵

  联系电话:(010)59759647

                                 中国音乐家协会

                                 二0一四年三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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