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音乐网 > 最新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钢琴大赛通知

来源:山东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2-07-14 15:58: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钢琴大赛暨“长江钢琴杯”第二届中国音协高校联盟全国钢琴展演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文联、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山东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文化强省建设清晰完整的框架体系,开启了全省文化建设的新阶段。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为迎接2013年在山东举办的第十届全国艺术节,进一步提高钢琴教学水平,给广大艺术院校优秀选手提供一个音乐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决定于2012年9月22日至23日,在山东济南山东艺术学院举行第三届山东省钢琴大赛暨“长江钢琴杯”第二届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全国钢琴展演选拔赛(山东赛区),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选手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高校联盟
    承办单位: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山东省音协钢琴专业委员会
    本届钢琴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比赛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由比赛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组委会聘请省内著名钢琴演奏家和教育家组成评委会,承担本届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大赛形式及程序
    为有利于选拔全国钢琴展演比赛选手,参加山东钢琴大赛的选手可同时兼报“长江钢琴杯”第二届中国音协高校联盟全国钢琴展演(山东赛区)比赛的选拔。
    三、参赛选手及年龄
    参赛者不限国籍,凡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的高等院校师、生(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钢琴大赛曲目要求(参加全国钢琴展演选拔赛的选手,比赛曲目要求见附件2)
    独奏组:
    总时间为10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成绩。
    1、自选一首技巧性练习曲    2、自选一首复调或一首乐曲
    四手联弹组:
    两首自选四手联弹钢琴作品(中外不限、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成绩。)
    五、奖项设置
    1、只参加全国初赛选拔赛(山东赛区)的省内外选手,不参加山东省钢琴大赛的评奖,入围者由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提供半决赛入围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将遵照“长江钢琴杯”第二届中国音协高校音乐联盟全国钢琴展演章程。兼报山东省钢琴大赛的选手,评委会按比赛的成绩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颁发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或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9月21日,(重要提示:下午5点在山东艺术学院演播厅抽签。)
    报到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演播厅
    比赛时间:2012年9月22日—23日
    大赛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演播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9月10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3、报名要求:参赛者须填写“参赛选手登记表”并贴2寸免冠照片2张;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教师资格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4、报名费:260元/人。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17号(250001)
    联系人:乔文龙       电话:0531—86059022    86050401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