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9届波兰克拉科夫国际合唱节
来源:兰乔圣菲文化传播 编辑:杨戈 2017-11-09 16:37:00
比赛规则:
1.请仔细阅读并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务必完整精确;
2.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报名表组委会不予接受;
3.选手一经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本次比赛全部的规章制度;
4.超过规定年龄的参赛选手组委会不予受理;
5.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报名截止后,所有的参赛曲目均不允许更改;
7.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提交的个人简历和参赛视频,以及其参赛表现,选拔参赛选手;
8.正式比赛全程面向观众;
9.所有的作品需背谱演奏;所有的作品不得重复演奏;
10.组委会允许15%的选手可以在组委会要求的年龄范围之外;
11.合唱节是业余性质的,因此不能有专业选手参与(指挥除外);
12.每个合唱团表演四首曲目,台上的表演时间是15分钟,包括在台上的走位,因此纯表演时间不能超过13分钟;
13.合唱团最多可以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
14.表演将由五位国际评委评判;
15.评估内容:声调,发声,诠释,措辞和其他的艺术技巧;
16.评委出于艺术方面的考虑可以不颁发某些奖项,或者减少或增加其他的奖项。
17.合唱团对于比赛中使用的版权负责;
18.组委会有可能邀请合唱团在合唱比赛期间举行的音乐会中表演节目。音乐会很有可能在星期四至星期六在教堂举行。请参赛选手额外准备20-30分钟的节目;
19.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的合唱团出席于克拉科夫举行的音乐会;
20.组委会将于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通知申请的合唱团是否入围;
21.合唱团自费在合唱比赛期间的交通和食宿;
22.评委在比赛结束最终评审公开前,将不会获知选手的个人信息;
23.评委将由国际知名的音乐家和音乐教授团队组成;
24.参赛选手信息不会提供给评委,评委会秉着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给予评判;
25.评委有权打断逾时演出;评委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选手的评审权仅归评委所有;
26.评委保留不颁发某些奖励的权利,以及颁发共享奖励和特别奖励权利;
27.评委的评审结果是最终的,不容置疑;
28.比赛期间,选手不允许接受评委的授课或指导;
29.组委会有权录制视频、音频等形式的演出资料,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资料宣传推广比赛视频或选手形象照片等;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组委会索要经济津贴;
30.组委会不予承担选手人身及财产安全,请选手妥善管理;
31.为更好地推进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有权适时对比赛规则、日程及其他相关事宜作以调整或变更;
32.比赛最终解释权归2018第9届波兰克拉科夫国际合唱节所有。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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