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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杭州首届中国扬琴艺术节邀请赛章程

来源:华音网   编辑:乐音   2012-09-09 1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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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资
费三元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杭州市音乐家协会、杭州市演艺业协会
    承办单位:杭州艺术学校、杭州西湖国学馆 浙江省扬琴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华音网站、知音网站
    二、大赛宗旨:为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扬琴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扬琴艺术人才,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文化繁荣。
    三、参赛资格:热爱扬琴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业余演奏者和爱好者,均可按组别参加此项大赛。
    四、比赛组别:
    (一)非专业组
    少儿A组: 小学5-6年级 以2012年9月1日后为准
    少儿B组: 小学1-4年级 以2012年9月1日后为准
    少年A组: 高一至高三年级 以2012年9月1日后为准
    少年B组: 初一至初三年级 以2012年9月1日后为准
    (二)专业组
    表演专业青年组:全国各大音乐院校、艺术院校及综合类大学音乐学院在校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A组:九大音乐学院在校本科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青年B组:全国各综合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在校本科生及大专生。
    表演专业少年A组:九大音乐学院在校附中高中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少年B组:九大音乐学院在校附中初中生(限:中央、中国、上海、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星海、四川音乐学院)
    表演专业少年C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高中生。(不包含九大音乐学院附中)
    表演专业少年D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初中生。(不包含九大音乐学院附中)
    (三)扬琴教师组
    青年教师A组:全国各音乐艺术院校在职扬琴教师 (限年龄40岁以下)
    青年教师B组:全国非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扬琴教师及全国各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 (限年龄40岁以下)
    注:海外参赛者不单设组别,可根据年龄、在读年级、学历或任职单位,在具有相对应的组别内选择A组或B组参赛。
    五、技巧展示:为了增强此次大赛的专业水准,进一步体现选手的技术水平,在决赛中设立演奏技巧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内演奏所规定技术片段。(非专业组和教师组无技巧展示片段)
    内容规定为:(谱例见此: http://www.huain.com/puli.rar 请下载)
    1、表演专业青年组(研究生组) 《海燕》片段II
    2、表演专业青年A组 《海燕》片段I
    3、表演专业青年B组 《林冲夜奔》片段
    4、表演专业少年A组、表演专业少年C组 《川江韵》片段
    5、表演专业少年B组、表演专业少年D组 《龙船》片段
    注:海外参赛者须根据个人所选择的参赛组别,演奏该组所规定的技巧片段。
    六、参赛曲目: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不带伴奏)
    时间限定:非专业组(4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5分钟以内)
    决赛: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
    时间限定:非专业组(5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6分钟以内,不包括技巧展示片段)
    进入决赛的选手可自选独奏或带伴奏形式。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比赛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伴奏乐器自理。
    注: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该组获奖程度,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同意,有权空缺该组奖项。
    2、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新作品奖”(奖励作者)和“新作品优秀演奏奖”(奖励演奏者)若干名。(新作品限2009年1月以后创作)
    3、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评奖方式:
    1、根据参赛选手现场演奏水平,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名。
    2、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五人组评委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数;九人组以上评委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数,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专业组技巧展示环节占总分比例20%。
    九、奖品设置:
    金、银、铜奖获奖者奖品为: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新作品优秀演奏奖、优秀新作品奖奖品为: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优秀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品为:精美证书一本。
    每组金奖第一名获得者,另获珍贵奖品一份。
    十、报名费:
    初赛:非专业组:150 元 专业组、教师组:200 元
    决赛:非专业组:200元 专业组、教师组:300 元
    十一、比赛时间:2012年10月13日—2012年10月15日
    十二、比赛报到时间:2012年10月12日9:00—21:00
    比赛报到地点:杭州艺术学校(暂定)
    注:请参赛选手务必在报名表上注明准确回函通讯地址,组委会将在9月10日-10月1日前将用信函方式通知参赛选手具体报到地点和来杭接站方式。
    十三、比赛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杭州艺术学校   杭州沈半路59号
    十四、联系人:陈康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12030(工作日9:00—17:00)
    手 机:15158160649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1一88298598(工作日9:00—17:00)
    手 机:15355413382
    十五、报名方法:
    1、在华音网www.huain.com及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官网www.folkmusic.org.cn下载章程及报名表并填写后,于2012年8月1日至9月5日,用快递方式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2、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吴山明楼3009
    收件人:2012首届中国扬琴艺术节组委会
    邮政编码:310002
    注:务必在信封注明选手参赛组别。
    十六、比赛方式:
    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这场比赛。
    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优选初赛半数以上选手进入决赛。
    初赛结束后当天或次日上午在比赛地点公布栏上公布。
    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在决赛前抽签时缴纳决赛参赛费。
    参加初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安排选手统一抽签。
    组委会为每个场地准备两台402优质扬琴供比赛选手使用,选手也可自备比赛用琴。练习用琴自备。
    十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已承认本次大赛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参赛选手须用正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保证字迹清晰,准确无误。如因参赛选手所填写的报名表格字迹模糊、内容有误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3、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本人的参赛证。参加初赛、决赛必须佩戴本人参赛证。
    4、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者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5、参赛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6、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7、参赛选手(包括陪同监护人)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伴奏等经费自理。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赛,组委会统一以最优惠价格推荐安排宾馆住宿。
    8、所有参赛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9、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者,一律不退还参赛费并按弃权处理。
    10、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邀请赛组委会。

                                             2012杭州首届中国扬琴艺术节组委会

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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