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沟镇燃气安全提醒: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要罚!

2024-08-12 14:44: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白鹤

  大众网记者 白鹤 通讯员 黄超 烟台报道

  液化气瓶里面装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等,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买卖、运输危害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要罚!

  日常中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情况较轻的不起诉表示涉案人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但并不代表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未获得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相关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收缴。

  北沟镇人民政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商户:

  1.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私自存放运输瓶装液化气有易燃易爆危险,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均具有极大的危害,切勿因贪图一时之利而埋下隐患。

  2.购买充装液化气时要保证液化气来源合法,避免购买非法充装的液化气。注意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安全生产隐患等,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初审编辑:李大鹏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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