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对39批次不合格面膜进行排查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3-21 16:07:00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国家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转发各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要求各企业进行自查,发现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该局。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还全面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对国家总局通报的39批次面膜类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以大型商场、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各类化妆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对面膜类化妆品合法性、标识标签、产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产品和店内宣传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彻查通报的问题产品,抽查重点品种和进口品种的供应商资质,着重检查“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具备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具备备案文号和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经营或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化妆品等主要内容,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
据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国家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截至目前,莱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尚未发现《通报》名单中的39批次不合格产品。下一步,该局将结合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化妆品的行为,确保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同时提醒市民:如发现《通报》名单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的可拔打电话“12331”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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