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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梅雪丽 通讯员 张嫣然 烟台报道
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12月4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在海阳市人民法院设立了山东省首个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青利,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董玉新,海阳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王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阳监管支局局长肖峰,海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姜晓光,海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江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郑学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韩亦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永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理赔管理部经理李正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海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江波致辞说,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设立的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是进一步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的生动实践,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保险纠纷依法解决的关键之举,对于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海阳市人民法院将选派专业审判团队,参与、指导纠纷调解工作,共同建立涉保赔偿案件调解新模式,加快推动诉调衔接新机制的实践与探索,着力增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让案件当事人真正体会到理赔的高效与便捷。
“海阳市人民法院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是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设立的首个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旨在通过专业团队的驻点调解和双重监督机制,高效解决保险纠纷案件。我们相信,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对后续涉保纠纷的化解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推动涉保纠纷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郑学军在致辞中提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阳监管支局局长肖峰表示,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的成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将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行实地查看了平安财险理赔调解中心工作站,了解了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工作站试运行期间,共调解案件29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52%,当事人获得理赔款239万余元,极大地缩短了理赔周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随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海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办公区、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文化长廊等场所,并就工作站运行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沟通衔接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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