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动态管理法:激发牟平派驻检察室新活力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7-17 11:09:00
大众网烟台7月17日讯(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孔志伟 王文卿)7月16日一上班,牟平区检察院派驻高陵检察室主任孙晓煜就忙开了。制定当天工作计划,整理相关信息材料,商议走访细节……“我们需要更加努力,把高陵检察室打造成A类检察室。”
什么是A类检察室?这要从牟平区检察院6月初出台的一项新举措说起。
因为扎根基层,处于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成为群众评价检察工作的第一面镜子。如何让各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更有活力,更贴近当地实际?基于以上考量,牟平区检察院出台了《派驻检察室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何为分类动态管理?分类管理方面,简单的说,就是在各种设施都规范化的基础上,把派驻检察室根据管辖范围与人口、案件数量、工作实绩等情况分为A、B、C三类,在人员配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区别对待。
近日,牟平区检察院对辖区的4个派驻检察室进行了首轮评定,其中大窑检察室被评为A级,高陵检察室为B级,王格庄和水道检察室是C级。
别看只是三个等级,可实际上要升级并不容易。如B级比之C级,需要“检察室协助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业务工作办案数量超过检察室全部办案数量的平均值”,检察室信息化建设程度也要更高,实现工作情况网上录入、工作动态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而A级检察室则需检察室二年内在本省或本市范围的业务考核评比中处于前列,且需形成具有派驻特色的检察文化。
换言之,实行分类管理后,派驻检察室不仅要做好基础工作,更要提升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软实力”。“这就要求我们派驻检察室不能停足当下,既要满足当地工作实际需要,又要实行达标升级,调动各派驻检察室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孙晓煜表示。
为促使各派驻检察室创先争优,牟平区检察院还于全市首创性地在分类管理中加入动态管理因素。即等级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牟平区检察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根据结果进行升降级。
对此,首轮评定便获评A类检察室的大窑检察室主任杨燕表示“我们一刻钟也不能放松”。“只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好服务基层的职能,才是对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最好注释。”
尽管才实行不长时间,分类动态管理法已初见成效。据了解,目前,牟平区检察院下辖的4个派驻检察室均针对当地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升级”计划,从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到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从接收群众举报申诉到各执法环节进行法律监督,都明确了操作规范和绩效管理。
“派驻检察室是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机制、落实检察为民的需要,也为建设平安乡村和服务基层的法律工作增添新力量。今后,牟平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派驻检察室的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表示。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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