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在通过立法对校园安全进行“全覆盖”管理。目前,《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校园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专职保卫人员;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也禁止被带入校园。按人口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配备保安 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来自济南大学的全国人大代表王丽就曾提交建议,呼吁制定《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王丽当时表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难度日益增加,急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在高校安保方面,正在征求意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校园常住人口(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等)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校园规模较小、区域分散、治安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增加。 学校保卫人员应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动物、留宿异性 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在某种程度上也给高校安全带来隐患。对此,草案规定,学校应当严格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入学校登记查验制度。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在车辆进校园方面,草案规定,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允许,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生活区。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规定地点停放。 学生宿舍也是校园安全的一个“隐患点”。草案规定,学生宿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宿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禁止私接电线及使用明火和劣质、大功率电器;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禁止留宿异性和饲养动物。 从现在起到9月29日,市民可以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d-law.gov.cn),在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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