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 61 62 63 64号

2019-10-31 08:43:00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作者: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2019年6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以来,杨原田(蓬莱团)已调离烟台,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原田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杨仁祥(蓬莱团)因病于2019年8月7日去世,孙传美(牟平团)因病于2019年9月30日去世,杨仁祥、孙传美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2019年10月10日,烟台市芝罘区人大常委会接受王国栋辞去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规定,王国栋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因代表资格终止,杨仁祥担任的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国栋担任的烟台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89名。

   特此公告。

   (第61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2019年10月29日决定任命:

   李波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蔡润圃为烟台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建敏的烟台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第62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岳德川的提请,于2019年10月29日任命:

   傅逊为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第63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10月29日任命:

   高素琴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传臣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辛建国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审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秀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建梅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侯伟平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史殿美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春国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傅光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根据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逊为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特此公告。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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