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漏一处,全面覆盖!烟台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2020-05-21 11:0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5月21日讯 (通讯员 王冬梅 记者 屈晨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精准防控烟台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稳定,即日起至6月底,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从5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原则上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6月25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检查范围主要是全市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特别是港口液体化工区大型原油、汽油储备库等储存罐区。

  通过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企业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三)其他整治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要求的落实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鲁应急函〔2020〕15号)和市应急局《转发鲁应急函〔2020〕31号文件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烟应急函〔2020〕24号)有关整治内容完成情况和其他近期有关部署内容。

  工作措施:

  (一)集中检查。市、县级联合检查组以“检查+服务”方式集中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对查出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作清单,县市区负责下达执法文书,依法督促企业整改,及时跟进督办,实施闭环管理。各县市区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做到不漏一处,全面覆盖,市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集中抽查。

  (二)集中督办。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地检查督导有关情况,对各地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跟进督办、闭环管理。6月15日前,对仍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进行挂牌督办,限期督办整改,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集中曝光。市、县级应急和消防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曝光行动,协调地方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

  (四)集中演练。应急和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不断磨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工艺处置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联合救援机制、处置程序。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6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