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和谐使者待遇提高 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津贴

2020-05-13 18:4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5月13日讯 (通讯员 曹传柳 记者 李林) 记者从烟台市民政局慈善和社会工作科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据悉,新修订的《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着重围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中的专业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与原《烟台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相比,在烟台市和谐使者的选拔数量、选拔条件和标准、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和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改变。

  增加烟台市和谐使者的选拔数量,将原来的“每届选拔20人”,修订为“每届选拔50人”;严格烟台市和谐使者的选拔条件和标准,将原来的“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修订为须“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并新增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的规定;细化烟台市和谐使者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明确选拔程序为:部署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遴选、考察公示、颁发证书等,增强了选拔的可操作性;提升烟台市和谐使者的待遇,将原来的“在管理期内,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600元”,修订为“烟台市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严格烟台市和谐使者的管理,明确了烟台市和谐使者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增加了对烟台市和谐使者进行年度评估和管理期满评估的内容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确定了优秀等次的衡量标准。

  据了解,新修订的《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将为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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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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