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幼升小4月20日起网上报名 将运用大数据审核

2020-04-19 14:1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4月19日,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发布消息,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今年,烟台开发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将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填报。同时,烟台开发区今年将启用大数据审核系统,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

  一、报名对象

  凡居住在烟台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商子女,均为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

  二、办理时间

  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6月5日。

  此阶段开放幼升小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必焦虑,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2、家庭信息核验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家长提交信息后,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学生家庭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此阶段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可根据智慧招生平台通知的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3、补录时间:2020年6月21日—30日。

  未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或报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均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幼升小智慧招生平台补充报名、参加核验。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将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为此阶段通过核验的适龄儿童安排就读学校。

  三、网上登记信息核验材料

  (一)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烟台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还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5)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烟台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二)烟台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学生及父母在烟台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非烟台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烟台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办理);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烟台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在烟台开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烟台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5.学生及父母在烟台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四、相关说明

  1.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房产证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其他亲属共有的房产,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当年8月31日前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能算作“自有住宅”参与当年招生。

  二是学生及父母在烟台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烟台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烟台开发区同一户口本上。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1)父母一方在烟台开发区就业,能够提供经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31日,在烟台开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

  (2)父母在烟台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连续在该企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五、填报注意事项

  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多部门联合查验中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请家长及时关注“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通知公告”及“我的消息”栏目,及时掌握报名信息动态。

  附件1: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二维码

  附件2:智慧招生平台手机客户端信息填报指南

  1.智慧招生平台幼升小系统信息填报流程: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幼升小登记——添加儿童——填写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儿童户籍信息——填写监护人信息——填写住宅信息——上传证件——提交报名信息。

  2.进入平台:方法一,扫描“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二维码”,点击进入平台首页;方法二,在微信首页下拉出现“搜索小程序”搜索框,搜索“烟台开发区智慧招生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平台首页。

  3.注册账号:在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页,点击“注册账号”按钮,按照系统提示使用家长手机号和家长身份证号码进行账号注册。

  4.登录系统:在“烟台开发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使用已经注册成功的家长手机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5.信息填写:请根据系统提示添加儿童信息,并按照相关证件内容据实填写儿童基本信息、儿童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住宅信息等相关内容。

  6.上传证件:按照“《烟台开发区2020年幼升小网上报名明白纸》第三部分网上登记信息核验材料”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本:上传户口本主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及监护人登记页(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时,需上传多个户口本照片)。

  (2)居住证:上传居住证正面及背面照片。

  (3)不动产登记证:上传不动产登记证详细内容页及登记时间盖章页。

  (4)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买受人信息页、项目建设地址页、房屋位置信息页、交房日期信息页、签章页等。

  (5)银行借款合同:上传抵押人信息页、抵押房屋坐落信息页、签章页等。

  (6)劳动合同:上传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及职工姓名页、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页、签章页、招用职工登记表页。

  7.信息提交: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学生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序号。

  8.我的消息:登录烟台开发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点击“我的消息”进入“我的消息”查看页面。在这里,家长可以随时查看学生的报名序号、信息核验通知、信息核验结果、学校录取通知等报名过程中的各种通知消息。

  9.问题咨询:招生政策问题请咨询0535—6396782,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0531—665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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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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