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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3月16日讯 (通讯员 成艳君 记者 李俊东) 近几年,减肥药成了众人青睐的减肥工具,但也成为黑心商家牟取暴利的“风口”。烟台一男子销售假减肥药,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应有的惩处。
王浩是地地道道的龙口人,毕业、工作,生活平稳。2015年,李丽和王浩结婚后,王浩就从原来的民营企业辞职,在家里开起了网店卖保健品。
夫妻两人生活美满,甚至在李丽生下孩子后,王浩更是叮嘱爱妻:“最近几年你的任务就是在家里带孩子,不用上班了,一切有我。”
王浩的网店工作室就是一间简陋的厢房,李丽看着丈夫神秘地从网上买来胶囊和药瓶在家包装、包装好了再卖,偶尔,她还会帮忙发货。丈夫的生意很红火,平均一个月挣一万多块,殊不知,这些都是“黑心钱”。
2018年9月,龙口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的干警找到了李丽。
“你对象在淘宝网上卖的什么货?”
“卖一些减肥的产品,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面对干警的讯问,李丽才知道丈夫是在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这一切,都要从王浩认识的一位微信好友说起。
张洁,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社会经验丰富,目前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在网上看到有卖减肥药的,她便心动了,立即加入微商队伍中。
在她看来,微商是件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复制粘贴上家的朋友圈广告文案,有订单就直接把地址转发给上家,由上家直接把减肥药发给买家,把买家转来的钱扣除利润后再转发给上家,做中间商赚差价,无门槛,低成本,却从没考虑过它的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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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从未见过减肥药真货,只能从广告图片看出白色的、金黄色的、黑色的胶囊,没有外包装,也没有主动申请出示过合法手续。
“从他们的朋友圈里发的图片看我感觉这些东西应该是三无产品。他们发的视频里的生产地点不像是在正规的生产厂家,对我来说,在网上销售就是为了挣点钱,没想到会对身体有伤害。”
张洁以每粒1.2元购入,2元卖出,到了王浩这里,又翻了5倍价格。
2017年下半年开始,王浩通过微信向张洁多次购买金色、白色、黑色三种颜色的减肥胶囊。这之后,王浩自己设计并从网上订做减肥胶囊商标,从淘宝网购买金色、银色、红色三种瓶子。
王浩仔细地将购买的三种颜色的减肥胶囊进行分装,并用“燃脂减肥”华丽名称来博取噱头,就连商标上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委托生产商、委托商地址都是他一手包办、杜撰编造。
摇身一变,2元一粒的胶囊身价大涨,金色胶囊每瓶30粒,298元一瓶;白色、黑色胶囊组合销售,每瓶装30粒,880元一瓶。除此之外,王浩还做起了生意经——准备了一些试用装,用塑料袋密封,每袋7粒,白色和黑色组合的是14粒,这些试用装不要钱。
屏幕前的你会不禁思考,这样的减肥胶囊,有人买账吗?
当下,减肥之风盛行,减肥产品颇受消费者青睐。据调查统计,包括王浩找人刷单在内,这款减肥胶囊的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
而且,王浩的减肥胶囊确实有立竿见影的减肥效果。虽然,多位买家表示,吃后出现口干、厌食、不想睡觉等不良反应,因其减肥效果显著,这些不良反应常常被众多消费者忽略。
其实在张洁向王浩售卖减肥胶囊时并没有提供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产品说明等相关手续,两人心知肚明,减肥胶囊没有任何手续。
这,是不合法的。
2018年两人的最后一次交易时,出现了问题。
装有减肥胶囊的快递在运输中转站被查扣,张洁向王浩索要了一万元赔偿费,考虑到两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王浩只能自认倒霉地自掏腰包。
从买入、包装到卖出,王浩可谓是煞费苦心。他辩称,在简陋的厢房里加工包装时,总是会戴着一次性手套,这样卫生便有了保障。
检察官不禁反问:“那消费者生命的保障呢?!”
经龙口市公安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白色、金色胶囊中检出“西布曲明”。
具有抑制食欲和增强代谢的双重作用,最早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其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增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
鉴于上述情况,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0月30日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更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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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张洁明知其销售的减肥胶囊系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共同侵权,两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两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张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王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两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25744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两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销售违法所得、有毒有害食品依法没收。
(王浩、李丽、张洁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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