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前7个月火灾盘点:共发生火灾814起 住宅占一半

2019-08-23 08:16:00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作者:

  记者从烟台市消防支队获悉,2019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814起,出动车辆2128车次,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直接财产损失977.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38.24%,财产损失下降18.54%。

  住宅、废弃物火灾占比重大

  从火灾数据分析来看,住宅火灾417起,占总起数的51.23%;垃圾废弃物火灾182起,占总数的22.36%。虽然火灾起数下降明显,但是住宅火灾和垃圾废弃物火灾所占比重较大。从火灾原因来看,夏季用电量增加,致灾因素增多,加上蚊虫滋生,部分居民住宅夜间点蚊香存在隐患等。因此,居民住宅火灾呈现明显的季节特征。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随之增多,而由于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和处理方法不得当等种种原因,极易引起火灾。此外,烧垃圾这一现象在农村和郊区非常普遍,很多火灾都是因为当事人点燃垃圾后就走开了,燃烧的垃圾蔓延到其它可燃物而引发火灾。还有一些垃圾堆由于没有及时清理,堆积物覆盖树叶枯枝受到高温照射,也易引发垃圾自燃。

  提高防范意识是关键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日常检查,减少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住宅为例,市民应注意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放置垃圾、堆放杂物;不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不在公共区域设置防盗铁栅栏,家中不在外窗、阳台设置防盗铁栅栏,确需安装的,应设置紧急逃生口;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在家中、楼梯间给电动车或蓄电池充电;不随意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家用电器使用完毕要随时切断电源;家庭住宅内除厨房以外区域应尽量避免使用明火,要定期检查燃气阀门、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的情况。

  强化11类重点场所消防管理

  从火灾发生场所来看,1至7月,烟台发生商场市场火灾21起,“多合一”场所火灾12起,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19起,公共娱乐场所火灾18起,群租房火灾14起,宾馆饭店火灾28起,高层建筑火灾11起,养老院火灾5起,施工工地火灾32起,文物古建筑火灾5起,生产加工企业火灾36起,造成财产损失较大,需要全社会提高重视程度,共同防范火灾事故。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平稳,自5月20日起,市政府安委会部署在全市集中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根据活动安排,烟台将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及生产、加工企业等11类场所列为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进行整治。

  推行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目前,全市正在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标准化建设,发动每一个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号召每一名单位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以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进而推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促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近一段时间,国内发生了多起较大火灾,发生场所多为出租房、“九小”场所及多合一场所。针对这一情况,市消防支队认真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沿街小门店、小酒吧、小茶楼和电动自行车等火灾多发场所领域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地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防火巡查检查;推动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微型消防站指导培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一呼百应”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全民火灾防范意识。(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崔新明 牟晓燕)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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