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被告涉嫌七宗罪 烟台公开庭审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2019-07-12 10:5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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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7月12日讯 (通讯员 刘禹锡 记者 王丽) 7月9日至11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杨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赌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7项罪名一案,该案系开发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杨晓某、冯某某等人在原栖霞大柳家乡一带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垄断当地风落果回收、牲畜屠宰及销售等生意,谋取暴利。2012年12月,杨某成立大柳家屠宰厂,召集周边肉贩开会,强制每人交纳5000元保证金,垄断了栖霞市唐家泊镇、蛇窝泊镇的牲畜屠宰、销售市场,形成以杨某为组织领导者,以杨某某、冯某某、刘某某、张某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4年3月至案发期间,仅大柳家屠宰场有记录的销售总额就达3100余万元,为以杨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活动提供了经济支持。以黑护商、以黑养商,攫取非法利益。  

  为维护组织的利益,杨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赌博、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栖霞市唐家泊镇、蛇窝泊镇区域内的牲畜屠宰、销售等多个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案件影响大,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员,并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开发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综合工作预案,组成案件开庭组、安全保卫组、技术及后勤保障组等,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协助保障庭审安全,确保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被告人家属通过安检进入审判区

当地媒体记者对该案件跟踪报道 

  为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该案庭审活动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同时,邀请区扫黑办、纪委监委、政法统战部、司法局等部分机关干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共计10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彰显了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庭审中,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内的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6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到庭为被告人辩护,公诉机关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该案案情重大且复杂,合议庭需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该案未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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