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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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经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工作;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列入重点工作督查项目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52项,取消了涉及4个市直部门和7个县市区的证明事项20项,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记者近日从省有关部门对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行动中了解到,近年来,烟台市不断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逐渐形成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全市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已有民营企业21万多户,个体工商户59万户,均创历史新高。
全省率先启动民营经济地方立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首先要完善立法,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为促进民营经济提供有力支撑。“为了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我们加快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市司法局局长时光说。
烟台市加快立法节奏和步伐,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工作,年初就将《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列入2019年全市重点立法计划。条例已经于10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此外,还将制定出台《烟台市政府立法民营企业联系点工作规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
为切实发挥好立法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烟台市着力消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壁垒,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依托“大数据”,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制度,即时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1件。
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列入考核指标
10月22日,记者跟随市司法局,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范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监察。现场,受案登记表、现场勘查笔录、交通事故现场图、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一应俱全,符合规范执法要求。
“下半年,我们陆续对食品药品、劳动监察等关系民生、社会敏感度较高的行政执法领域进行专项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证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赵霖表示,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伴随式”执法检查,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了“全方位”行政执法监督。
近年来,烟台市将政府部门行政权、执法权等公权力的设置与运行置于法治监督之下,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尤其是今年以来,烟台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项目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在全省率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河长制”等领域推行了“三项制度”。在全市统一规范交叉检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检查“不深不透”的问题。
此外,市司法局还探索建立了以“零距离、五现场、三渠道、五公开”为主要内容的“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开通网上受理平台和镇街便民联系点,今年以来不服复议决定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下降了64%,行政复议维权实现了“无死角”。
发挥司法职能支持引导民企发展
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法院系统通过减免费用、分期执行、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涉及重点项目执行的积案,综合运用查控、信用惩戒、司法处罚等措施,推动案件尽快执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施知识产权“精品案审判”工程,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规范》,面向社会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尊重创新、保护创新。
同时,法院系统还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三打”“三治”“三清”专项整治和涉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对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积案进行集中攻坚。目前,烟台市打击网络诈骗、逃犯追逃等工作位居全省第一。
依法履行政法机关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涉企案件“五监督、五评议”工作意见》,召开了不同层面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改进政法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措施。公安机关创新开展“一次办”“公开办”“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等服务模式,落实“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保护政策,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
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52项
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行“拿地即开工”机制……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烟台市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烟台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52项,组建成立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取消了涉及4个市直部门和7个县市区的证明事项20项。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拿地即开工”机制,由发改、经信等部门参与,精简审批环节,投资项目落地时间大幅缩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省级试点创建工作,将评议权交给民营企业,倒逼窗口提质增效。扎实推进民企诚信建设,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诚信褒奖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目前已有89家重守信用的民营企业被诚信“红榜”公布。
在法律服务方面,烟台市创新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优化环境·法惠民企”系列活动,根据企业需求,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组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和高端智库,开展百场“企业家法治讲座”“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以案释法普法百日行”活动,以及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今年以来,组织“法治体检”1400余次,编制《法律服务手册》,收录了涉及企业组建、法人授权委托、公证等45个法律服务事项,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发放,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破产清算重组调委会、全省第一家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商会调委会实现全覆盖,“五级推进、五化并举”调解工作经验被省政府专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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