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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 规范经营使用秩序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12-08 13:55: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12月8日讯 (通讯员 夏天棋 记者 刘慧慧) 为规范烟台市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秩序,有效遏制特殊药品流弊案件发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和含特殊药品制剂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特殊药品供应及时,质量安全得到保证。

  今年以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特殊药品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年初制定了《2016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规定市局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监管,县局负责其它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按照责任分工,月调度,季评价,年度将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考核。

  此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工作分工,每季度至少对麻醉药品、麻黄素类、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按照有关规定,每季度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涉及生产使用罂粟壳、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药品生产企业至少检查一次。

  为强化日常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特殊药品网上实时监控,对网络监控报警信息进行及时排查和分析、比对,实时监控特殊药品流向,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认真与企业进行沟通落实,同时要求县局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处理。不定期抽查企业经营品种,进行购销存及流向追踪,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跟踪检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迅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殊药品“一针、一片”流向安全、清晰,有力地保证了全市特殊药品经营安全。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开展特殊药品生产环节质量提升行动专项整治,今年6—7月,在全市开展特殊药品生产领域专项检查,对在产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含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生产制剂的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特殊药品购进、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一般缺陷2项,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监督企业整改落实,督促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10月中下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全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购进、销售的合法性,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滥用和流失问题比较突出品种的销售情况。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覆盖率100%。经检查,医疗机构购进情况均与企业销售数量相一致,购销存记录无异常。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1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特药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曲马多制剂和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易出现流弊和滥用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全市18家麻精药品定点经营企业进行了进一步隐患风险点梳理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认识到当前药物滥用和禁毒的严峻形势,在开展专项检查中,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企业不断增强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药品准确无误地在合法渠道销售使用,建立起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今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创新检查手段,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全市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秩序。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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