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法院三项举措积极消化清理积存案件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9-02 11:09:00
大众网烟台9月1日讯(通讯员 高小杰)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缓解案件积存问题,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运转,海阳法院强化三项措施,积极消化清理积存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推行新收案件和积案分别管理工作模式。每月由审管办对全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整体的分析研判,对异常的指标进行跟踪反馈,提出改进措施。每周一召开院长办公会对影响案件清理和绩效的六个主要指标进行研究调度,对裁判文书上网、个人办案、院庭长办案、存案、科技法庭使用及人民陪审员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今年以来,共清理2014年存案1285件,存案清理率为63.7%。排除依法终止审理和合理的司法鉴定时间,我院目前没有出现超18个月的超审限案件。
二是坚决落实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他们认真履行职责,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要求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所分管部门庭长平均办案数的一半,庭长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的一半。同时,要求院庭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注重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截止8月份,院庭长办案1464件,其中院长办案70件,庭长办案1394件,有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三是试行非一线业务庭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审案件。为充分保障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及进度,防止案件过度积压,该院将4名非一线业务庭审判委员会委员分别编入不同的业务庭,要求他们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并且规定每人每年参审案件不少于24件。各业务庭提前做好案件排期和工作沟通,非一线业务庭审判委员会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做好案件参审计划,确保不发生工作冲突。自7月份开始,4名非一线业务庭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已参审案件16件。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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