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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法院中秋节前亮剑指“老赖” 一天结案11件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9-03 16:19:00   作者:

   大众网9月3日讯(通讯员 刘国军)9月3日,在中秋节来临前夕,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月圆中秋”集中执行行动。41名执行人员,兵分8路,共查找36件申请人反应强烈、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恶意逃债的涉民生案件,5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当天共结案11件,达成和解协议18件,司法拘留2人,结案标的65.7万元,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烟台市芝罘区法院针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了专门分析研究,登记造册,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此次执行行动采取分片执行、集中执行等形式,根据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员特点,采取突击执行行动。在执行中,法院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案外人积极性,使其主动为法院当“眼线”、做“内围”,协助法院执行。一旦查找到被执行人,通过思想教育工作或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确保案件能够执结。

  欠农民工工钱不敢回家

  清晨5:00多,天蒙蒙亮,雨后的清晨湿漉漉的。芝罘区法院执行一庭执行人员在执行局副局长于小妮的带领下,来到芝罘区黄务某村被执行人李某家。福山区村民赵某带领本村村民跟随李某打零工,活干完了,工钱却一直没有拿到。2011年7月芝罘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赵某劳务费2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曾被法院司法拘留过。李某家房子明显比周边的房子都要破旧一些,门楼不大。执行人员上前敲门,屋里传出一个女声,很快,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看到外面站着的法官,门很快又关上了。“还没穿好衣服,等一会儿。”大约5分钟后,门再度打开,执行人员相继进入房间,法警杜振波留在门外警戒。开门的妇女是被执行人李某的妻子。“我们也不知道他去哪了,很久没回家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们可不能给他还钱,得离婚。”一看到执行人员,李某的妻子就开始诉苦。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李某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一年的儿子刚从睡梦中醒来,在与执行人员交谈时,主动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做父亲的工作,督促父亲尽快还款。但李某的儿子同时也表示,自己的父亲是被人骗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你们被人骗了就不还欠债。”李某的儿子对此表示认可,并咨询了如何起诉的程序。

  抱着孩子到法院

  清晨6点,执行局副局长于小妮、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春梅带领3名执行人员敲响了第二个被执行人,烟台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家的门,敲了半天,没有人应答。执行人员突然发现防盗门旁边墙上写有“李某某速还贷款”,门旁还有摄像头。2013年3月18日,重庆籍木工张某承包了烟台某公司造价24万元的木工活。2013年6月,张某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烟台某公司分两笔支付了19.4万元后,余款4.6万元拒绝支付。因烟台某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诉,2014年6月,芝罘区法院依法制度判决烟台某公司支付张某工程款4.6万元。当时执行人员正担心李某不会开门时,门突然打开,出来一中年妇女。执行人员立即亮明身份,中年妇女一听是法院的,迅速将门关上了。又等了几分钟,一中年男子走出来,反手将门关上后,态度很不友好地告诉执行人员,这不是李某家,房子是他的,他与李某某已经离婚了,执行人员无权进入他的家。听执行人员说是法院的,该男子口气更硬了,别说法院的,就是中央的也不行。见该中年男子情绪激动,在执行人员耐心劝解下,中年男子最后不情愿地打开了房门。进屋后,执行人员发现李某住着带阁楼的楼房,李某的母亲告诉执行人员她女婿脾气不好,让执行人员原谅。李某磨叽了半天,才抱着孩子要跟执行人员到法院。执行人员见孩子有2岁左右,劝说李某法院的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将孩子留在家中让家人照顾,李某说孩子才十个月,需要她照顾,不顾执行人员劝说,抱着孩子跟着执行人员到法院。到法院后,李某的孩子一直哭闹不停,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春梅给孩子买来一瓶酸奶,孩子停止了哭闹,抱着酸奶边喝边瞪着小眼睛不解地看着大人。临近中午,李某与张某达成还款和解协议后,抱着孩子回家了。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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