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用油国家标准几经修订,但都只是仅限于花生油、大豆油等,像由两种及两种以上可以互补的油调和而成的调和油却一直游离于国家标准之外。正因如此,一直以来,我国调和油市场极为混乱:命名不规范、配方比例标识不明确、价格体系混乱。
不久前,从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传出消息,食用调和油新的国家标准将于最近出台。在强制性的调和油新国标正式出台实施后,调和油的配料与比例都将在标签上“一目了然”。这样一来,一方面正式终结了我国食用调和油“糊涂”时代;另一方面,对那些长期以来以低比例“蒙混过关”的企业来讲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从而也会引发我国调和油市场价格体系的大震荡。
食用调和油,顾名思义,就是根据食用油的化学成分组成,以大宗高级食用油为基质油,加入另一种或一种以上具有功能特性的食用油、经科学调配具有增进营养功效的食用油。据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介绍,调和油其实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油,目前在国外并没有这个品种,人家一般是玉米油、橄榄油和葵花油等,再大众化一点的就是大豆油。国内原本属于企业为迎合广东和沿海地区的食用油消费习惯而开发的,结果“喧宾夺主”在全国市场四面开花。但一直以来,其中到底都含有哪些成分、比例多少,对于消费者来说终究是个谜。
业内专家指出,一些“无良油”能这样流通市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国食用调和油行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目前的食用调和油标准并没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必须注明每种油脂的实际含量。同时,虽然规定了不准添加香精,但这只是推荐性的。
据了解,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菜籽油》、《花生油》等8项食用油国家强制标准相继出台,在这些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不能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甚至要求明示原料来源和加工方式。但食用调和油还是游离于国家标准之外,企业一般是根据1998年制定的食用调和油行业推荐标准或企业标准在组织生产,这无疑让一些不法企业钻了空子。
“目前调和油新国标正在紧密的制定当中,已报请国家标准委备案,有望于不久后正式出台。”参与调和油新国标制定的有关人士透露,新国标特意提出了要标明产品配方与比例的要求。也就是说,调和油产品必须写明配料及比例。此外,调和油中其他成分的名称与含量也必须标出。
据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会长王瑞元介绍,其实早在2004年底,由西安油脂研究院主办的食用调和油、芝麻油国家标准研讨会就基本明确了调和油国家标准的制定方案:调和油不分质量等级,制定一个最低限制质量标准,标准名称为调和油,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开发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允许企业针对冠名调和油制定企业标准,比如红花籽调和油,前提是经过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待成熟后可上升为国家标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同时调和油的脂肪酸组成情况须在标签上标识。而这次新国标的制定正是在此基础上再广纳百言、不断完善修订而成的。
业内人士认为,调和油新国标出台后,一些不法生产企业将不能再用不标油脂成分与含量的“模糊标签”蒙混过关,消费者可以根据标签上的标识“明白”选择,这无疑将使不法调和油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大大缩减。该人士还指出,强制性调和油新国标正式实施对行业无疑是一次大洗牌,一些生产不合乎标准的小企业将由此出局,相反规范生产的大企业将会借此机遇扩大对市场的占有,市场集中度将会迅速提高,同时也将出现向大品牌集中的趋势。 木静 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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