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管食药监等执法改革 试点市县只留一级执法队
来源:山东商报 编辑: 2015-05-13 08:50:00
昨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我省将试点市和辖区只留一个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 记者梁赓
试点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
我省为什么要学上海自贸试验区?官方的表述是,这是我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要求,按照国务院及各部门部署,将相关的经验“与落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记者注意到,在“推进综合执法”方面,我省将指导青岛西海岸新区、莱芜、胶州、高密、滕州等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基础上,2015年年底前研究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探索环境交通城建综合执法
一个方向是“综合执法”。《通知》明确将结合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相应整合农业、城市管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并探索推进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另一个方向是“探索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我省将探索在县级政府设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
另外,我省还将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理顺县乡执法关系,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执法平台,推动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县乡综合执法机制。
避免多头执法,力量分散
此外,我省还将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权限,“凡可交由县级行使或由县级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执法权限,一律下移到县级政府行使。有条件的地方,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
对于“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2014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显示,要建设一支行政执法队伍,“避免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
《襄阳日报》一篇名为《襄阳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在高新区先行先试》的文章,对于“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提高执法效率”提供了一个观察的角度,“除已下放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职能外,将市直部门其他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到高新区管委会,下沉有关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持”。
我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时间节点)
1青岛西海岸新区、莱芜、胶州、高密、滕州等开展改革试点。2015年年底前制定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2整合农业、城管、文化、卫计、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队伍。推进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城乡建设、渔业等领域综合执法。
3探索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探索在县级政府设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
4凡可交由县级行使或由县级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执法权限,一律下移到县级政府行使。有条件的地方,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
5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县乡综合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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