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农村劳动者参加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9月1日起,我市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据了解,技能鉴定奖励补助对象为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规定专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农村劳动者。
按省规定,首批技能鉴定奖励补助工种主要有4类48个专业,包括机械设备加工维修装备、仪器仪表装配修理、日用机电产品维修、汽车专项技能认证,另外,我市将保安员、缝纫、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品牌专业列入奖励补助范围。
经考核鉴定合格并获得证书的农村劳动者,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一般为200元。对全额减免培训费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班或个人,鉴定费用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先予垫付,待申报奖励补助资金到位后直接划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账户。对部分减免培训费的农村劳动力,鉴定费用减免部分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差额部分由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待申报奖励补助资金到位后直接划入培训机构账户。
据介绍,预计今年将投入补助资金300余万元,全市将有2万余农村劳动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