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至2012年,湖南将力争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的目标。记者昨获悉,省政府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就业措施,积极扶持创业,以带动就业。
湖南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地将对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免收或减收的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布。
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并经过了创业培训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可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简化手续,加快审批,及时发放。
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凡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张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