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首页

首页 |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维权 | 图片 | 论坛

 

人才首页

人才新闻

求职信息

招聘信息

成功访谈

求职指南

认证培训

技能鉴定

资格考试

 

 

您的位置:人事法规

烟台调整工伤人员待遇

    烟台大众网8月20日讯 (通讯员 孙朝光 张允光 记者 赖静) 记者今日获悉,烟台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以及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后的待遇从2008年1月1日起计发。

    全市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3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30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25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2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4815元为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比例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通知规定,调整待遇所需资金,已纳入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据悉,此次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全省按市划分了三类调整标准,烟台市及济南、青岛、威海、东营四市属调整标准最高的城市。

        

编辑:赖静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求职中的九大防骗技巧

·巧妙应对外企面试提问

·闽培训残疾人康复就业

·绿色通道招贤两万多名

·陕西办大中专网上招聘

·福建培养技能紧缺人才

·沈阳成立青年技师协会

·在校生到娱乐场所实习

·中国缺10万高水平翻译

·测评:个人判断更重要

·认识自我物色适性工作

·就业竞争加剧人才测评

·云南昆明运用人才测评

·国内首个创业测评系统

·测测自己的职场成熟度

·职业态度成为求职要素

·学生求职失败心理原因

·测评:测你的职场性格

·关于狮子的若干个寓言

·兄弟二人扫阳光的故事

·狮子和羚羊的教子方法

·掉井里的狐狸和公山羊

·人生就像是乘坐公交车

·言论:会生活才会工作

·人生就像是一顿自助餐

·掉井里的狐狸和公山羊

·成功寓言:发挥你的优势

·废简历成办假证者财路

·避免简历中6常见错误

·个人简历—求职敲门砖

·知名HR教你如何投简历

·简历不能看出真实能力

·让简历进废纸箱九要点

·用心创造有个性求职信

·外企求职简历考虑因素

·简历难辨真假应怎么办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烟台站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