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8月12日专电 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物价部门批准,这个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日起不再收取劳动争议仲裁费,办公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此举降低了维权成本,将激发劳动者维权热情。 河北省过去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为每件20元至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为300元至3万元不等。据介绍,劳动仲裁费用过高,已成为许多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拦路虎”。除了费用高于诉讼费之外,劳动仲裁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一般不对劳动仲裁费用分担作出处理,即赢了官司仲裁费还需自己承担,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合理的。 今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河北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停收劳动争议仲裁费是一项惠民举措。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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