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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懵圈! 跨省缴纳交通罚款新政策详解

来源:爱卡汽车网   编辑:   2016-05-20 10:21:00   作者:

  好消息!好消息!自2016年5月1日起,跨省异地跨缴纳交通罚款试点范围将扩大至16省市。B!U!T!目测一大票人又该懵圈了,究竟什么情况能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什么情况又不能呢?跨省异地缴纳罚款到底又该如何操作呢?而上述16省市外的童鞋们一脸大写加粗的失落,我们就不能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了吗?别急,让爱卡带你详细解读一下跨省缴纳交通罚款的新政策,分分钟搞定这团剪不断理还乱的麻!

  规定一:今年5月1日开始,当事人在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省(市)指定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柜台缴款。

  Q:试点范围外省份的司机就不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了吗?

  A:错!即便你的机动车驾驶证所属地不在这16个省份之内,只要被现场处罚的地方在上述16省,就可以在全国各地指定银行都可以进行缴款处理。

  规定二:驾驶证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确定异地、本地的划分依据。

  Q:“16省份”一说是按户籍划分吗?

  A:错!是按驾驶证发证机关划分。

  规定三: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仅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

  Q:符合“16省”条件的交通处罚都可以异地缴费吗?

  A:错!只适用于现场处罚。被电子警察、移动摄像等拍摄到的车辆违法情况(如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超速、违章停车等属于非现场处罚)。

  规定四:2016年5月1日起,当事人凭试点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以到试点省(市)确定的指定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开设的网点缴纳交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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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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