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人有福啦,医疗保障不断完善,费用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2019-09-27 16:3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龙口9月27日讯 (见习记者 张皓月)9月27日上午,龙口市医疗保障局在市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局组建以来工作情况。

  龙口市融媒体中心、今日龙口报、大众网龙口·海报新闻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龙口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吕昌余介绍说,根据机构改革要求,龙口市医疗保障局于今年1月15日组建成立,整合了市人社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能,物价部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卫健部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职能。

  组建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优化了职工医保体系、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做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在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医疗保障环境,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保可持续提供了有力支撑。并且,从推动医药机构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两个方面入手,注重发挥好引导性、基础性作用,优化医疗保障环境,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发展,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吕昌余介绍,市医保局围绕保障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围绕异地就医便捷化结算等基础性工作做了一些突破,从四个方面优化服务,方便了群众就医,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一是医疗费用报销实现“一站式”联网即时结算。

  二是异地转诊简化了审批环节。转诊就医由医保大厅审批,简化为在医院即可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

  三是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实现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全覆盖。

  四是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开通市人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国联网结算医院,极大方便了异地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但是要注意:参保人员在烟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认手续,报销比例与在龙口市就医相同。到烟台市外属异地就医,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参保职工或居民因病到烟台市外住院治疗,应提前办理转院手续,最迟住院当天办理,住院第二天之后办理的无效。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手续,在异地转入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烟台市三级医院报销政策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烟台市三级医院报销政策报销;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记者问,医疗保障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哪些待遇?

  吕昌余回答说:建档立卡的贫困居民首先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最高限额22万元;其次个人每年累计负担费用中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报销保障,上不封顶;再次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最高限额3万元;最后进入到国家为贫困人员特设的特惠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最高限额30万元。

  上述四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不超过10%。目前,实现医保经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政策的住院费用或门诊费用,只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即可。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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