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办理食品安全标准备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12-26 15:29:00
大众网烟台12月26日讯 (通讯员 王善浩 见习记者 姚辉) 记者今日从烟台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山东省卫生厅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下放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方便当地企业就近办理。
据了解,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或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同时,企业标准应当报烟台市卫生局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请认真阅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提交资料的要求及表格可登陆“山东卫生监督网”下载)。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审核后,送至烟台市卫生局备案。届时,烟台市卫生局将对备案的企业名录进行网上公示。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路126号(6路车终点站南50米东),联系电话:0535-6602912。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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