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撑面子租车赴喜宴 10天花费接近万元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辑: 2013-11-19 07:24:00
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刘洁 徐建国 男子赴喜宴为撑面子竟租车前往,没想到租金、撞车赔款加违章罚款花费近万元。11月14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章先生支付原告付某租金、车损赔款、违章罚款等共计9800元。
2013年9月27日,新干县金川镇章先生为了到邻县丰城喝喜酒时有面子,不顾妻子反对以200元/天的租金租了一辆别克凯越小轿车前往。没想到10天下来,车技粗糙的章先生连连违章,还几次和他人发生刮擦。租期到后,章先生将伤痕累累的车子丢给车主付某,分文未付一走了之。付某为此共支付违章罚款、修理费等共计9800元。后因章先生一直避而不见,付某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车辆租赁合同是指车辆出租人将车辆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车辆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被告章某不仅拖欠原告车辆租金,而且在承租期间造成车辆损坏,同时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被执法部门处罚,被告的行为严重违约,依法应对原告的上述欠款及损失予以支付赔偿。原告为被告处理违章罚款及追索欠款由此而产生的差旅费,亦是因被告不履约而产生,该损失亦应由被告赔偿。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3-11/17/content_5034684.htm?node=20908 郭宏鹏 黄辉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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