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招远支行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8-04 17:02:00
大众网烟台8月4日讯 (通讯员 王宁) 为进一步规范支行经营行为,提升支行服务水平,招远支行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点,不断完善机制,提升服务,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常抓不懈。
一,高度重视,协作推进。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支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网点、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支行各部室、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
二,加强培训,明确要求。
支行始终坚持从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考核导向以及日常培训等方面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加强对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企业文化基因的培养。全行上下将“客户满意”作为企业经营的首要目标,使消费者权益得以真正落实和保障。同时,支行还借助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促使支行上下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为支行赢得客户口碑和市场美誉度,提高客户忠诚度,保障支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广泛宣传,周密部署。
一是在支行各营业网点大厅内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专区,摆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与产品营销资料严格区分,同时将宣传资料通过网点电视机、电子海报机、LED滚动屏等进行循环、滚动播放。
二是在营业网点设置专职宣传员,为客户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积极宣传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风险以及就防范“飞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客户息息相关、客户比较关心的话题向公众提供咨询。
三是在营业场所醒目处摆放《收费价目表》,并通过网点电视机、海报机等,向客户公示各类服务价目,充分告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及时处理金融消费者意见或建议,保证客户反馈渠道的畅通性和多样性,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是在支行各网点摆放客户意见簿,供客户填写或反映意见,网点负责人及时回复客户。
六是高度关注客户投诉,完善内部体制机制架构,建立自我纠错机制。客户投诉是最能真实有效反映银行管理是否运行有效、产品服务是否科学合理的途径,支行将投诉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身管理、产品各方面予以改进。
七是关爱弱势群体。针对低净值消费者,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援助;针对特别突发情况,特别是老弱残疾等特殊情况,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其解决问题;设置无障碍通道,公布求助电话。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彻底诠释工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八是各网点全面落实“专区、双录、三公示”规则体系。支行在原有代理产品销售“双录”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理财及代理金融产品销售“专区、双录、三公示”的完整体系,覆盖全部6个网点。该举措不仅为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范销售行为、实施“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奠定了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持,对于化解投诉纠纷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九是积极探索创新金融宣教模式。各网点、部室在充分利用网点宣传主阵地和传统媒体基础上,结合人民银行和省分行相关要求,借力支行今年以来持续开展的“营业网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送金融知识进校园”、“‘工商银行杯’大学生金融创意大赛”、“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各项活动,灵活运用融e联、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展示我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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