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信用卡犯罪活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1-05 09:12:00
大众网烟台11月5日讯 信用卡透支功能为市民带来了消费上的便利,但如果透支超期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信用卡诈骗,承担刑事责任。记者昨天从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获悉,该行已正式与公安机关合作成立信用卡中心警务室,目前正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信用卡犯罪及信用卡中介的专项行动,信用卡逾期催缴力度也将加大。
恶意透支可能触犯刑法
“有一部分市民认为,卡片是自己的,什么时候还款自己说了算,对‘恶意透支’的严重性不了解。”昨天下午,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警务室的办公人员正在整理银行恶意透支客户资料,他告诉记者,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记者在警务室公示资料中看得到,恶意透支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以及“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等行为一起,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活动。据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16起
截至记者发稿,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已联合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活动中获得成效,针对信用卡大额逾期经长时间催收仍然不还客户已正式立案16起。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透露,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在公安机关调解下,达成还款协议的可不予立案,拒不还款、恶意逃避银行催缴,公安机关将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查处。
管好个人账户以防信用受损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光大银行的客户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客户提高信用卡额度为由,向客户发送假冒链接,骗取个人信息、卡片信息、动态密码、支付密码等进行盗刷。光大银行提醒您因银行不会向客户索要密码,因此切勿将动态密码、支付密码告诉任何人,谨防上当受骗。”
业内人士透露,一方面是个人的恶意透支,另一方面是信用卡被人盗刷,这都很容易给市民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在银行办理房贷、车贷等其他信贷业务。 对此,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提醒用卡客户,申请办理信用卡客户可直接到银行网点或柜台申请办理,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办。不要把身份证、信用卡转借给他人使用。客户如需办理信用卡相关业务,请务必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办理,客户可以登陆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或拨打银行客服专线。切勿相信、登录假冒链接和网站,切勿在非正规的、不熟悉的网站上输入个人信息和卡片信息。若发现非法中介或套现商户,可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或110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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