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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于日前推出国寿鑫易宝保障计划

来源:中国网   编辑:谢小强   2014-11-17 15:41:00   作者:谢小强

  据悉,中国人寿于日前推出“国寿鑫易宝保障计划”,该计划由“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和“国寿附加鑫易宝意外身故定期寿险”两款产品组成,是中国人寿在费率市场化后推出的新产品,兼具财富规划、保险保障双重功效。如投保人选择关联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2014版),每年给付的关爱年金还可进入万能账户累积生息,可谓高额保障、出行无忧;满期领取,完美规划;金账增值,收益添彩,是理财、保障兼顾的上佳选择。

  以一位30周岁男士为自己投保该计划为例,选择5年交费,20年满期,年交保费10000元。其中,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保费9760元,国寿附加鑫易宝意外身故定期寿险保费240元。投保人可获得的利益如下:

  一是获得稳定的生存给付,利于财富规划。投保之后的前五个年生效对应日,每年可获得关爱年金1000元,共计5000元。之后直至5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都可获得1500元,共计22500元。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5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满期保险金50450元,合同终止。如投保人选择关联国寿金账户(2014版),每年的关爱年金可自动进入该万能账户,按照其结算利率以月复利形式进行积累。

  二是享有充分的生命保障,凸显保险宗旨。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可获得当时主险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不幸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上述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获得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1350元和主险当时的身故保险金之和,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获得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52250元和主险当时的身故保险金之和,合同终止。

  据悉,中国人寿“鑫易宝保障计划”将于即日起上市。

初审编辑:张雪松
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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