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引领 深化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 2013-07-22 10:29:00
原标题:加强监管引领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尚福林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近年来有了新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专业化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信贷投放更趋合理、体制机制逐步优化、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为引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银监会将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并专门成立了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和倾斜性监管政策。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了新的进展。
首先,专业化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银行业已初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服务小微企业的组织体系。各基层网点广泛配备了小微企业专门团队和资源,积极探索专营机构模式。
目前,全国已有100多家银行设立了不同形式的专营机构,组建了876家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规范整顿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增信作用,截至2012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46万亿元,担保贷款户数24.7万户。
其次,信贷投放更趋合理。银行业按照银监会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增长势头稳定。截至2013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2012年末的21.95%上升到22.22%,较年初增加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35%,已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
在此基础上,银监会进一步提出“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的要求。2012年末,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达1184.05万户,占比23.22%;获得综合金融服务2401.75万户,占比47.09%。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5月,提出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的获贷率达到85.71%。
与此同时,地区差距缩小,行业分布更趋合理。截至2013年5月末,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较全国平均水平高5.33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占全国增量的47.83%。超过75%的小微企业贷款投向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民生领域。
第三,体制机制逐步优化。主要表现在创新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创新风险分担方式和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三个方面。
针对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将财务类“硬信息”和企业经营及业主个人情况等“软信息”相结合,利用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创新“人品、产品、押品”的“三品”和“电表、水表、海关报表”的“三表”等信用评审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缺信息”的难题。
针对小微企业抵质押物较少的特点,各银行积极创新仓单、知识产权以及林权等抵质押方式,并有序探索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等无抵押贷款模式。截至2012年末,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达到46.68%,比上年末上升了2.59个百分点。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一些银行采取“信贷工厂”等模式,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集约化、规模化;一些银行面向商圈、产业链等小微企业集群客户,根据行业特色定制服务方案。同时,依托自助设备、网银、电子交易平台等,为小微企业开发了网络贷、金融IC卡等快捷高效的产品。
第四是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主要表现为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和完善服务链条。
针对小微企业客户金融知识缺乏等问题,不少银行通过“扫街”式营销、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做贷前调查、延长网点服务时间等形式,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同时,许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由传统单一贷款服务向融资、结算、资产管理和咨询顾问等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转变,已具备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并由针对小微企业发展某一阶段的服务,转为其整个生命周期的“链式”服务。在银行业的支持下,一些具备潜力的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佼佼者。
经过几年的努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考验,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依然存在。这就要求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完善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开展差异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许堂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