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当前房屋租赁市场变得火爆。但在“租房热”背后,各种房屋租赁纠纷与法律问题日益凸显。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煜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租赁市场亟须依法规范,房屋租赁双方依法交易的观念亟须增强。
签订租赁合同无小事
刘某将住房以月租金400元的价格租给了3名年轻人,当时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没想到前不久,租房内来了不少警察,原来3名年轻人利用租房非法制造光碟。当警察要求提供租房证明时,没签合同的刘某顿时傻了眼。
赵律师分析认为,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租赁关系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一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没有合同,双方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合法、有效地进行房屋租赁,不仅能大量减少租赁纠纷的发生,也是当事人保护自己而最实际的措施。
承租人经济能力应了解
杜女士靠租房为生,可是家里的两位房客已经好几个月未露面了,不但没交房租,还将房门紧锁。她不知道房间内是否留有物品,又不敢将房间重租出去。双方虽然签订了租赁合同,但现在人却找不到,杜女士一家不知该怎么办。
赵煜律师认为,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承租人经济能力进行充分了解。现在不少房屋出租人有闲置空房,只要承租人出现,不管对方是否有能力付房租,就草率地签订合同,结果到对方交不起房租时,才意识到自己的盲目性。这种纠纷发生后,吃亏的肯定是出租方。即使通过诉讼,法院可依法判决对方付租金,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租房前明晰房屋产权
黄某在年前租了一套住房,开始由李某来收房租,双方还签订了租房合同。不久后,一位赵女士称租房为她所有,还向黄某出示了房屋产权证。黄某感到蹊跷,仔细询问后得知,原来李某和赵女士是亲戚,以前李某与父亲同住该房,李父死前,遗嘱决定房子由赵女士继承。李某虽不服,但经法院判决,赵女士胜诉。得知这一情况后,黄某赶忙联系李某,希望要回2个月租金,但已联系不到李某。
法律专家表示,近期因房屋产权不明引发的租赁纠纷上升。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不应对房源不做任何考察就进行租赁,更不要贪图便宜,或租赁那些产权不明、违法建筑甚至已被抵押的房屋。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