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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房地产市场:因“宏观调控”格外引人注目

  2006-03-17 18:05:10

    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杜宇)2005年的房地产市场,因为“宏观调控”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是楼市调控面临的主要考题。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升12.5%,涨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8个百分点。

    从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过快的房价涨幅得到了抑制。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一季度上涨幅度是12.5%,一到二季度涨幅是10.1%,而一到三季度涨幅是8.8%。前三季度房价的涨幅呈稳步回落态势。

    与房价涨幅同步回落的还有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10378亿元,增长22.2%,增幅回落6.1个百分点。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房价上涨8.8%仍是个不低的速度,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如果把房价和房地产投资的增速突然一下拉下来,既不符合经济运行的规律,也不符合政府和百姓的利益。”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出的另一个主题是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过快上涨的房价,与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有着直接关系。

    年中,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两组一升一降的数据令人记忆犹新:上半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同比下降14.6%,与此同时,全国完成商品住宅投资同比增长21.3%。

    专家指出,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浪费土地资源,扭曲住房需求,抬高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不利于解决普通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说,我国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不应鼓励大户型住宅的发展,小型舒适型住房的建设不仅节能、环保、省地,而且可以节约使用银行信贷资金,降低不良资产比率。

    在这道考题面前,各地纷纷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北京市2005年上半年住宅供地262公顷,全部为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陕西省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施工690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长沙市宣布经济适用房项目实施集体审批公示制度,即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用地、优惠政策、销售价格、购房对象、监管措施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2005年楼市调控措施的亮点之一。如何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成为这次宏观调控提出的第三道试题。

    “在现有条件下,解决低收入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首先应通过廉租房政策进行过渡。在国家建立起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福利住房体系后,再逐步向买房转换。”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说。

    国家有关部委连连出招,《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相继出台。

    地方政府纷纷呼应。南京市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发展基金,用途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建设、购置、维修工程和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金支出两个方面。

    武汉市决定自2005年起每年从财政拿出2000万元资金,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住上廉租房。天津市政府将社会保障性住房执行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的目标责任管理。

    楼市调控中,规范市场秩序、遏制住房投机行为是不容回避的任务。在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采取虚假出资、骗取贷款等方式从事项目开发;延缓项目开发进度、囤积炒卖土地;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提供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等现象屡见不鲜。

    客观说,从国家有关部门到地方政府都在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房产暴利等问题摧垮了消费者的信任。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要建立买卖双方的信任,更多的努力还要来自房地产企业。

    2005年的楼市调控,见证了政府意志与百姓心声的相互回应,人们期盼着宏观调控效应能在明年进一步显现,群众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新华网         

编辑: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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