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房产首页

 

首页 |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便民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图片 | 论坛

房产首页 | 房产新闻 |置业锦囊 | 房产政策 | 房产金融 | 房产精英 | 家装资讯 | 建材信息 | 金牌设计

 

您的位置:房产金融

关于房地产保险的说明

  2006-06-06 15:31:35

    房屋保险的赔款接受人是谁?

    在贷款期间内,由于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所以房屋保险的第一赔款接受人,即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当本保险公司赔偿时,首先支付贷款购房人所欠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部分,赔款剩余部分支付给购房人,贷款购房人实际上是第二赔款接受人,即第二受益人。随着贷款购房人还款成数的提高,其受益程度也随之提高。
房屋保险中现房的保险费是如何计算的?
总保险费=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缴费系数其中:保险金额为购房总价款;
基本险费率为0.8‰,附加地震险费率为0.2‰;缴费系数根据不同的贷款年限确定,实际上是贴现系数。(详见缴费系数表)

    期房的保险费如何计算?

    目前有很多贷款购房人购买的是期房,往往要在几个月或一年以后入住,所以我们计收从入住日到贷款结束日的保险费。

    另外,由于保险费是在贷款发放时提前交纳的,在保险生效前,即入住前尚有一段时间,我们还将扣除在此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一年以上期房期的按照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年以内期房期的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就是说,购房人不会因为在贷款发放日提前交纳保险费而产生任何利息上的损失。

    发生提前还款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房屋保险?

    如果购房人提前偿还了银行贷款本息,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法处理未到期的房屋保险合同:

    1. 变更受益人,由原来的贷款银行变更为购房人本人,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 退保,按照未到期保险费的75%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为了保证购房人的利益,建议采用第一种方法。


 

        

编辑:李辰雨         

上一篇:房地产保险应开设的七种险种

下一篇:房屋利益保险、责任保险、综合保险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房地产保险

·基价

·本票

·挖顶

·拆迁

·地政

·飞地

·露台

·楼花

·订金

·进深

·层高

·定金

·净高

·开间

·户地图

·第一步:准备工作

·第二步:挑选房源

·第三步:市场考察

·市场考察之看广告

·市场考察之看房展

·市场考察之看楼书

·市场考察之看房

·第四步:商家过招

·卫生间之装修宝典

·采暖省钱有四招

·签装修合同注意四问题

·七招鉴别老家具

·沙发挑选的3条法则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