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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周仙萌 通讯员 张晨宇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两名人员伪造虚假信息违法违规办理登记业务。中心随即启动紧急模式,第一时间冻结正在办理的业务,在核实相关单位确认证明材料虚假后,将这两人登记在册列入交易“黑名单”,纳入“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系统,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伪造虚假信息违法违规办理登记业务,会造成哪些危害?记者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以“假材料”“假承诺”、冒名顶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背社会公德和诚信原则,引发诸多交易纠纷,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伪造虚假信息违法违规办理过户,将面临哪些惩处?去年6月,《烟台市“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两年。按照该办法,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为二年,一般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为一年,自信息主体被列入 “信易登” 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之日起计算。失信主体在全市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登记系统予以“弹窗”提示。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在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将不再享受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上门服务、绿色通道、企业服务专窗、及时办结等便民利企服务,申请的登记事项将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办结时限执行。同时,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将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办理登记业务的市民,烟台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将为其开通多个“绿色通道”。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烟台在全省首创推行“信用管理+告知承诺”,累计在1650余笔业务中使用告知承诺,并引入信用惩戒制度,让信用登记真正“活起来”。同时,“容缺受理”逐渐常态化,市民办理登记时如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瑕疵,可书面申请并承诺期限内补齐,不动产登记机构先行容缺受理,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此外,申请人穷尽调查取证手段仍无法获取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书面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拿着这些假材料办过户,要不得!
(一)持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身份证明材料、法律文书、公证书、税费缴纳证明、购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规划建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虚假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具结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二)冒用他人身份申请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
(三)采用虚假证明等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
(四)告知承诺制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恶意虚假承诺,造成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的;
(五)恶意串通,损害他人不动产权益等行为;
(六)其他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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