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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法核心条例即将审议 四大方面体现严格立法
周帆
2005-08-10 09: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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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将交纳最低2000万元保证金,奖金上限30%,推销员奖金电脑上公开,违规企业最高罚金200万元
接近直销立法的知情人士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国务院将在近日召开会议讨论和审议直销法中最核心的两大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此举意味着直销法出台在即。
一位直销行业的资深人士昨天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上述两条例今天或明天就将通过审议。审议通过后,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四大严格标准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对直销法的出台曾公开表示,立法决策必须考虑国家利益至上,保证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否则发展不好就是传销。因此,业内人士认为,直销法将以严格规范的面目示人。
据悉,直销法的“严格”立法将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高标准的行业准入。这主要表现为,对申请企业将会有年销售额的要求,并且需要交纳最低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注册资本金要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
“严格”立法的第二个方面是奖金制度,这是直销企业的精髓所在,也是传销披着“直销”外衣繁衍生存最易借用的一点。据悉,《条例》将不规定奖金层次的多少,但将规定推销员奖金比例上限为30%。这意味着推销员的收入只能为销售收入的30%,此举可促使直销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员的层次,并且通过此限制,使企业不能以高回报吸引企图一夜暴富的人,从而制约起步阶段可能出现的非理性。
4月份获得直销试点牌照的雅芳公司运营暨销售总经理陈志新对记者表示,30%的利润将卡死直销层次,“只有那么大的利润空间,谁有本事发展100层?!”
“严格”立法的第三方面表现为,对于直销企业的严格监管,企业需要透明地披露信息,包括对推销员奖金的发放情况也要公开电脑系统接受检查。这是以前对任何行业都没有过的一个独特规定。
另外,为遏制直销行为朝非法传销方向“变异”,此次即将出台的《条例》还将规定,违规企业最高处罚金额将达200万元。过去此类处罚仅为5万~20万元,占新规定的2.5%~10%。
“严格”立法的最后一个表现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雅芳的直销试点方案中涉及的对从业人员的准入考核以及严格规定在《条例》中有望成为事实。其中现役军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医护人员、教职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直销企业正式员工配偶和子女、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形式的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明令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8类人员都将不能从事直销业务。
对于这样一部“严格”规定的法律的出台,业内资深人士分析说,其真正目的是引导直销行业起步,最大限度打击非法传销。“未来,国家将把《条例》纳入到有关无店铺销售法律里,共同规范和管理无店铺销售行业的发展。据我所知,有关无店铺销售法律目前正在制订中。”
据悉,此次直销法的出台也是中国入世时的一个承诺。但是该《条例》可能会使有关公司经营与此前惯例不相吻合,任何一个直销企业可能都需要为此进行业务调整。
直销立法为何变严
对于这样一个严格的《条例》,业内人士并不惊讶,并称这是由目前中国直销市场的背景决定的。
中国直销相关产业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预计未来3~5年内可达并将稳定在800亿~1000亿元水平。但打着直销旗号进行的非法传销行业在中国的市场规模则为200亿元。来自工商部门的数据显示,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全国各地共查处传销案件2797起,取缔传销窝点1.1万个,遣散传销人员20多万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48件。
在上述资深人士看来,目前保证直销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是有关部门的第一要务。同时,政府对直销这样的分散经营行业的监管也需要长期努力。“政府在推出这部法律时承担了巨大风险,该《条例》的出台表明有关部门对直销行业的发展有信心,但是目前中国直销行业协会的缺位增加了政府监管的压力。” | |
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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