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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所长回答网友提问:出租房须签治安责任状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4-23 18:19:00   作者:

  

幸福派出所所长肖文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大众网烟台4月23日讯 (记者 王瑜) 4月23日上午,幸福派出所所长肖文做客由大众网烟台频道与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联合推出的大型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访谈结束后,肖文所长调出电脑上“我为所长捎句话”版块,对网友的提问一一作了答复。第一个提问的网友是在幸福派出所辖区市场经营的一个小贩,他比较担心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问题,不知道消防通道在哪里,是不是容易被堵上,想知道派出所对消防安全隐患如何处理。对此,肖文所长回答,“消防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派出所组织专门力量,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排查,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活动以来共检查消防重点单位及‘九小场所’670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81份,行政处罚32起。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集中检查活动后,我们所要求社区民警每周完成对20家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并重点检查前期发现问题的场所,对拒不整改问题的,坚决予以处罚。”

  网友提问的第二个问题,也比较辖区实际,说派出所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出租房也比较多,相比之下治安有些混乱,尤其是之前还发生过很多盗窃的案子。网友提问,针对出租房派出所是怎么管理的?“目前,我所的出租房屋管理分两个方面,一、是与出租房屋的房东签写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状,要求房东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如果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消防和治安安全,对违章、危险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对房东违反的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我们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二、是对承租人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备案,提供有效的合法证件,为其进行居住证的办理,对于居住期短,无固定工作,现实表现情况不好的承租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列入管理重点,及时采集租住人的身份信息、常用电话号码、人像照片等基本信息。对承租人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全部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同时对无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废品收购站从业人员予以重点管理加强管理。同时我们通过开展警民座谈会,入户调查、检查房屋的出租户、广建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控。”肖文所长回答。

  在“我为所长捎句话”环节中,不仅有网友向所长咨询问题,在栏目开办之后,也有网友对派出所民警尽职尽责的工作表示肯定,通过“所长在线”栏目对派出所表示感谢。对此,肖文所长感到十分自豪,同时也表示了上门为老人及行动不便的居民办证都是派出所应该做的工作。“我们一点努力得到群众的认可真是对我们的莫大奖励。户籍工作是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第二代身份证启用,第一代身份证作废以后,身份证对每个群众来说都显得特别重要。我们派出所目前有两名女户籍民警,属于一老一新组合,除了工作日受理接待群众的业务需求之外,为了群众方便,我们户籍室的两位女民警也在工作时间之外,为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提供服务。有很多群众工作日上班,只有中午有时间,那我们就提供电话预约的方式,提前预约好之后,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群众办理业务。因为我们的精心工作,2013年我们派出所户籍室被评为四星级户籍窗口,2014年更进一步被评为五星级户籍窗口。 ”肖文所长说。

  最后一个问题,网友说,“咱们这里的食品加工场所多,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大家所关注的,我想问下,咱们派出所对这些场所和人员是如何管理的,如何打击这方面的违法犯罪?”对此,肖文所长结合实际案例为网友进行了回答:“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也是民生领域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对于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和食品安全的‘民生案件’,我所坚持打早、打小、抓防范,辖区内食品加工场所多、管控面大的现实情况,坚持主动作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食品加工企业,全面走访摸排,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到辖区幸福十二村北街130号有一家非法制售肉食品的地下窝点,犯罪嫌疑人武某夫妻二人经营烧肉作坊期间,为了降低成本,非法牟利,明知他人(另案处理)销售的为工业用盐,且工业盐是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仍购进约5吨工业用盐,在其经营的烧肉作坊内使用了约4.6吨工业盐加工酱猪头肉等烧肉熟食品对外批发销售,供人食用。2014年5月5日幸福派出所会同食药环侦大队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猪头肉800余斤,有效保障群众餐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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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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