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卫华任烟台副市长 王玉波辞人大副主任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2-10-26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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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25日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蔡国华所作的关于充分发挥港口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政委雷兴华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规划局局长张冰开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局长孙立海所作的关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于慧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洪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杜福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分别汇报了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李宪洲宣读了王玉波关于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分别提请人士任免事项。
下午2时,举行分组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关系到烟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选题准、分量重。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程度高,工作思路清,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关键要下定决心,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对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午4时,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波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对四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投票评议。会议决定任命燕卫华为烟台市副市长。(本报记者)
王玉波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本报10月25日讯 2012年10月25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王玉波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免一批工作人员
本报10月25日讯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的提请,于2012年10月25日任命:张津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善刚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侯伟平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日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立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建梅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孙永全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春国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王善刚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张津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陈日文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孙永全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解乐范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王建梅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杨金勇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25日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蔡国华所作的关于充分发挥港口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政委雷兴华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规划局局长张冰开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局长孙立海所作的关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于慧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洪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杜福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分别汇报了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李宪洲宣读了王玉波关于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分别提请人士任免事项。
下午2时,举行分组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关系到烟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选题准、分量重。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程度高,工作思路清,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关键要下定决心,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对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午4时,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波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对四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投票评议。会议决定任命燕卫华为烟台市副市长。(本报记者)
王玉波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本报10月25日讯 2012年10月25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王玉波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免一批工作人员
本报10月25日讯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的提请,于2012年10月25日任命:张津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善刚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侯伟平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日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立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建梅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孙永全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春国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王善刚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张津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陈日文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孙永全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解乐范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王建梅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杨金勇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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