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处罚力度大 交警提醒号牌务必要清晰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1-22 09:59:00
大众网烟台1月22日讯(通讯员 周润泽 记者 林有权)新交规实施以来,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其中针对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相应加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都将被一次性记满12分。
近日来,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劝导告诫服务为主,对市区范围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劝导查处过程中,很多驾驶人朋友对此项法规认识不清,并以各种理由拒不承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此在交警执法时也引起诸多不便。事实上,界定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关键点在于“故意”二字,只要是故意行为使号牌看不清楚、受到损坏,都要受到处罚,例如婚车牌照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就明显属于故意遮挡号牌行为,再如使用号牌涂改液涂改号牌,使其模糊不清,用口香糖、不粘胶等物品有意识地改变数字,遮挡号牌数字也同样是违法的。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当驾驶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使后,切记要在下次出行前仔细检查车辆外观,不但要将影响视野的车窗污泥擦拭干净,更要将车辆号牌维护得清晰而完好,如因自然条件,牌照长期保持污损状态而未及时维护,进而逃避法规监控的,也是要受到相应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工作,不要因小失大,存在侥幸心理,时刻提高警惕,确保安全合法出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