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交警大队张云峰 荣获“山东好人”称号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1-02 14:35: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11月2日讯(通讯员 耿世良 孙敦胜 见习记者 林有权)近日,刚结束的第四期“山东好人——每周之星”评选活动中,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云峰荣获“山东好人”称号。
“山东好人——每周之星”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山东广播电台等联合主办,凡我省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张云峰今年49岁,从警25年,二级警督,中共党员。他以顽强的毅力与癌症抗争十年,虽身患重症,但精神不垮,干劲不减,始终坚守一线岗位,恪尽职守,一丝不苟,创出了令人赞叹的业绩。
他自2003年4月确诊为结肠癌以来,始终笑对癌魔,顽强抗争,仅仅住院治疗了两个月,便又回到了中队继续繁忙的交管工作,从未缺过岗,掉过队。大队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和年龄,曾多次打算把他调到科室工作,避免日晒雨淋的恶劣环境,但却被他一次又一次的谢绝。
为了确保所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张云峰和队友每天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夜间增加巡逻执勤次数。如果按照每天加班4个小时计算,他每年都要加班加点1460多个小时;他是公路巡逻小组组长,每年驾车巡逻都在5万公里以上,同时还要参加设卡检查各种机动车20多万辆次,查纠各种违章7000余起;每年执行警卫任务200余次。
去年,他还带民警先后抓获3个盗窃、抢劫犯罪团伙……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在重担面前,他事事、处处、时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率先垂范,言传身带做出样子;在荣誉面前,他总是退避三舍,把荣誉和进步让给年轻人。他每年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上千次,排忧解难做好事数十件,把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公安交管事业,用生命奏响了平安公路“交响曲”。
因其敬业奉献事迹突出,被烟台市推荐到省里参加第四期“山东好人”评选,最终入选敬业奉献“山东好人”,并入围“中国好人”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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